網路假新聞層出不窮,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有學者建議可透過修正《國家安全法》來遏止,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副教授陳秉訓表示,台灣社會應該足夠成熟到可以公開討論,如何用法律文字去描述這種誤導資訊,危害社會治安、國家安全的行為;《國安法》過去是針對人與人的接觸,但隨著網路時代發展飛快,應該要嚴肅正視這些現象,做出新的設計。
陳秉訓日前曾投書《蘋果》指出,中國製造假新聞影響我國輿論雖不是新鮮事,但今年卻特別嚴重,假新聞配合國內網軍的操作方式,建議以《國家安全法》做為打擊此類犯罪行為的法律基礎。陳秉訓認為,《國安法》中規定「人民不得為外國或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設立、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發展組織」。所謂「組織」不一定是實體團體。在網路時代,於社群平台上的使用者結合也是「組織」,「網軍」即是一例。
陳秉訓受訪指出,日本地震、颱風期間,有不少人到謝長廷臉書抗議,這些是根據錯誤的資訊所造成的;又例如823水災,蔡英文搭乘雲豹裝甲車的照片,遭人裁切、散佈,搭配作圖形成不同的資訊,這些都已經造成政府的紛擾或降低對政府的信任感。
至於動用國安法是否戕害新聞、言論自由,陳秉訓說,若有個人、網軍散佈這樣的訊息,在台灣替中國官方機構建立散布假消息的機構,恐達到危害社會治安、國家安全的行為,才會有罪責。他也說,目前已經有很多個案可以參考,台灣社會也應該要足夠成熟到足以透過刑事偵查以及法院認定等,透過法律文字來描述這些狀況,公開辯論、對話。
陳秉訓也說,《國安法》當然沒辦法涵蓋所有的假新聞,但網路時代,假新聞、訊息的散佈比想像得快,政府因為技術性問題,很難真正平反,如這次大阪辦事處人員是否真的態度不良、不適當行為,因為沒有電話錄音無法釐清,卻因為網路消息形成究責,政府應該要用更積極的態度來面對這樣的事情。
陳秉訓表示,以前的《國安法》,是實體的人跟人的接觸,但現在已經不一樣了,應該要針對網路條文再做一次特別的設計。(林惟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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