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NCC稱2百萬元罰則早在2016年就訂定)
針對假新聞氾濫,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宣示強化所主管廣電媒體事實查驗監理,如因此損害公共利益,依法最高可處2百萬元。NCC發言人翁柏宗今表示,上述罰則並非新增,就算開罰也是透過學者專家組成諮詢會議審議,非由NCC直接介入,但仍優先希望媒體自律,近期將再邀廣電媒體代表討論。
翁柏宗表示,針對所主管廣電媒體部分,希望能在針對公共事務相關爭議訊息前,都能落實查證步驟,「這也是維護媒體在民眾心中公信力」,現行政院轄下各部會也都設有即時新聞澄清專區,廣電媒體報導前都可先進行查證,《衛廣法》針對違反事實查驗原則等罰則也早納入,並非針對特定事件增加。
翁柏宗表示,民眾如針對特定廣電媒體報導或廣告內容有疑問,都可向該會申訴,目前作法是透過學者專家、公民團體、實務工作者組成的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針對投訴個案進行討論,並非由NCC單獨認定。
NCC表示,上述諮詢會議不定期召開,一年約有八到十次不等,討論內容包含節目內容、廣告置入等問題,針對媒體報導是否失當,過往案例也多是決議要求交各媒體自行組成新聞自律委員會討論,未直接開罰。
翁柏宗表示,該會仍希望優先推動以媒體自律為主,近期就會邀集廣電媒體代表進行討論交流作法,希望能夠透過廣電媒體業界力量自我約束。
雖NCC呼籲媒體善盡查證工作、杜絕假新聞,但NCC今也發出新聞稿針對部分媒體報導稱學者反對提高假新聞罰則內容「嚴正澄清」,表示現行《廣播電視法》或《衛星廣播電視法》早於2016年就訂定最高可處2百萬元罰則,並得令其停止播送節目、採取必要措施等,現階段並無所謂提高罰則情事,該報導並非事實。
NCC新聞稿更稱:「相關受訪學者均為傳播界碩彥,尤不應對法令認識不清及忽視廣電媒體自律與查證工作。」
不過針對不少假新聞是透過社群網站、通訊軟體散布,NCC表示,網路世界非由單一部會主管,各部會都要依照實體世界管轄範圍主動澄清,減少假新聞影響力。(朱正庭/台北報導)
發稿時間:12:37
更新時間: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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