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後進口蛋品及豬牛油須查核才准輸入,新制明年1月上路。資料照片
去年歐洲國家及韓國陸續爆發雞蛋受芬普尼污染事件,國內更曾爆發有業者販賣來自越南等國進口轉賣的劣質豬油。為此,食藥署今公告修正「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擴大系統性查核品項,自明年1月1日起,只要沒經過食藥署前往出口國海外查廠通過的新申請蛋品及動物性油脂品項,不准輸入台灣販售。
目前食藥署「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實施系統性查核的產品,包括肉類、水產品、乳製品、蛋品、動物性油脂及其他牛來源食品。
食藥署食品組專門委員董靜馨說,此項食安新制為因應雞蛋殘留農藥及劣油事件,要求未來輸入來台的蛋品及動物性油脂的出口國,必須先通過系統性查核後,產品才能申請輸入查驗,經查驗合格後才得輸入來台。
依食藥署統計,目前國內進口蛋品主要來自美國、加拿大、日本、法國、澳洲及泰國等,而進口動物性油脂則以牛油、豬油為主,為來自美國、紐西蘭、巴拿馬、韓國、香港、中國大陸、日本等地。
董靜馨指出,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於新措施實施前,已有蛋品及動物性油脂輸入紀錄的輸出國家,在原已輸入的品項,可以免申請系統性查核,一樣可以進口,但食藥署事後亦會一一前往補做查廠動作,而新申請輸入的品項,則一律得經系統性查核後才准輸入。(沈能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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