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想用ETC在國道抓超速 法務部認有適法性疑慮

出版時間 2018/09/13
交部想用ETC在國道抓超速。資料照片
交部想用ETC在國道抓超速。資料照片


繼新北市萬里隧道引進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後,北宜公路預計明年也將擴大實施,高公局也已啟動評估透過ETC在國道執行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今年5月去函詢問法務部釐清適法性,法務部本週回文高公局指有違法疑慮,希望高公局釐清,對此,高公局證實的確已收到法務部回文,法務部認為有疑慮處將會再釐清評估,至於是否放棄ETC科技執法,「最後答案將報交通部由交部決定。」

新北市警察局在萬里隧道實施「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上路1個多月來,時速超過70公里的違規件數比今年4月減少9成,新北市更打算將「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擴大在有「死亡公路」之稱的北宜公路實施,交通部也打算在國道上推動「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希望透過收費成功率達99.9998%國道電子收費ETC,將行駛國道車輛的平均速度作為警方執法取締依據,高公局也啟動評估,今年5月發函給法務部釐清適法性,法務部本周正式回文,質疑用ETC科技執法恐有適法性和違法疑慮。

法務部指出,指ETC資料提供平均車速超過速限車輛的資料包括照片、車號、通過日期和路段等給警方進行違規舉發,已在民眾申請ETC原本認知的資料蒐集目的之外,且根據個資法規定,公務機關對個資利用應與蒐集目的相符,除非有關維護國安或增公共利益,但ETC資料用來取締超速是否有其必要性?是否有其他較不侵害民眾權益方法,希望高公局釐清。

高公局表示,這二天的確已收到法務部回函,法務部認為有些疑慮,不太適宜,包括用為科技執法與民眾申辦ETC的認知不同,ETC用在科技執法是否為必要方法,是否有其他方法可取代,是否一定要用ETC舉發,且是否與公共利益有關,法務部提出的這些疑慮,高公局將與相關法務單位評估和釐清外,也會和交管和公警單位討論,在釐清前,暫不會用ETC設備科技執法。

但是否捨棄用ETC實施「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高公局則未鬆口,指相關問題還待釐清,最後答案還是要報到交通部由交通部決定。

(李姿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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