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董事會將重啟遴選,校長當選人盧希鵬批這傷害文大、教育部、司法。資料照片
文化大學校長爭議持續延燒,文大董事會昨決定重組遴選委員會,重新進行校長遴選,去年獲得文大遴委會選出的校長當選人、台科大教授盧希鵬今指出,整個過程「傷害法治、民主,也傷害到我」,呼籲文大董事會和董事長不要繼續傷害人、傷害學校、傷害教育部、傷害司法,以及不要繼續自傷,因為董事會作法等於「選擇了一個傷害最多人的決定」
文大新校長遲遲未出爐,今天更傳出文大董事會已在昨天決定重組遴選委員會,重新進行校長遴選,一旦重啟遴選並完成程序,文大校長恐怕鬧出雙胞胎,也使得去年當選的盧希鵬在今天發布聲明稿。
盧希鵬指出,教育部已多次說明文大校長遴選過程沒有違法,董事長張鏡湖以個人名義控告董事會圈選本人當選校長的訴訟也還在審理中。法院同意其假處分,就是要求董事長與董事會雙方暫不作為,靜候司法判決,但董事長與董事會為了避開10月31日後教育部指派校長,只要當選人不合其意,便可玩弄司法重啟遴選,「請問誰還敢參加遴選?」
盧希鵬認為,根據私校法29條第一項,董事會和董事長都應尊重校長依法律被賦予的職權,不可干預校務。文大董事長若只能接受其欽定校長人選,私校法29條的精神將不存在。一旦這個原則沒有守住,未來的校長到底是該服務董事長,還是以學生為重?
盧希鵬指出,教育部在今年1月24日和5月25日各發了一次函給文大董事會, 5月25日的函文中更表示「貴董事會已依法完成校長遴選程序,任意決議重啟校長遴選程序,已影響校務正常運作」,且從法律面看,張鏡湖向文大提起的校長遴選訴訟仍在進行中,法院尚未裁決,董事會要如何主張去年的遴選和圈選無效?
最後盧希鵬對文大董事會和董事長提出以下五項聲明,請不要繼續傷害人、傷害學校、傷害教育部、傷害司法,以及不要繼續自傷。(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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