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塑料、廢紙等廢棄物,以「產業用料」名義大量進口台灣,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批評,因為以「產業用料」名義進口,被當作是「有價」的廢棄物,環保機關都會疏於稽查,且政府應該訂定進口廢料的「總量管制」,明確掌握國內循環經濟規模及國內回收總體量能,不足部分才開放進口,確保國內回收體系穩定。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謝英士說,政府對於循環經濟應該明確訂定那些具迫切性是台灣需求,應該要盤點「動脈經濟」所需的用料有哪些,是台灣可以創造經濟價值產能的項目,而不是把「靜脈經濟」項目,像一些低階廢料都開放進口。
謝和霖說,因為公告為產業用料,當業者進口時,環保機關都會認為是以收購方式進口,不會隨意亂處理,主管機關經濟部也沒有追蹤考核,易成為管理漏洞,在中國禁廢實施的這非常時期,很多洋垃圾可能會藉由「產業用料」混雜進口,國內邊境把關必須要加強查驗。
謝和霖說,以循環經濟名義,很多業者都希望台灣相關規定能再放寬,像是進口有害的廢五金,因為裡面含有貴重金屬,業者都不斷遊說政府開放成為一般事業廢棄物,甚至要求調降關稅,這部分政府一定要堅守立場,不能夠開放,也應盤點台灣循環經濟規模及需求,對進口實施「總量管制」。
謝和霖舉國內進口產業用料最多的廢鐵為例,其實遠超過台灣所需的經濟規模,且在台灣處理需要耗水、耗電,甚至衍生其他廢棄物等,對台灣環境有傷害,應該要嚴加控管。
謝和霖說,台灣應該盤點每項進口的「產業用料」,台灣的回收規模到底有多少,台灣所需的循環經濟規模又有多少,在台灣回收體系不足部分,才能開放進口,才不會造成台灣的環境負荷,也讓這些進口廢料是真正用在循環經濟。
謝英士說,台灣有能力讓廢料進來,有無能力追蹤,他是不知道,最擔心是被偷渡其他東西進來,因為台灣不是巴賽爾公約的會員國,比一般國家對廢棄物進口的管理可能較為鬆懈,且巴賽爾公約近期有再修正相關禁令,對廢料有無新規範,台灣應該掌握了解。
謝英士說,應該要很明確定義有那些人家其他國家不要的資源,台灣有能力可以再利用,哪些才是台灣真正需要可以創造產業價值的東西,才能真正創造循環經濟的曙光。
根據行政院的2014年統計,台灣事業廢棄物再利用達 1451.1 萬公噸,約佔總申報量的 80.96%,廠商家數達 1361 家,產值為 658 億元。(洪敏隆/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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