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冰品抽驗 10件不合格複驗2件開罰

出版時間 2018/08/16
屏東縣衛生局抽驗冰品。翻攝畫面
屏東縣衛生局抽驗冰品。翻攝畫面

屏東縣衛生局夏季第二波抽驗轄區市售冰品、飲品及配料等共40件,其中10件不符規定,經責令業者限期改正,複驗後仍有2件不合格,依法開罰。
 
衛生局在今年4月、進入夏季時曾進行第一波冰品抽驗,此次第二波冰品抽驗,是在6月下旬及7月陸續完成40件抽驗。衛生局今天中午表示,抽驗產品有衛生冰塊(食用冰塊)、現榨果汁、現調茶類飲料、冰棒、刨冰、配料等,檢驗項目為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大腸桿菌,檢驗結果符合規定30件,10件不符規定產品分別是因衛生指標菌大腸桿菌群或生菌數超量。
 
衛生局指出,其中10件不符規定的商家有:阿倫冰店(潮州新生路)「綜合燒冷冰」、涼水舖冰飲店(萬巒鄉佳興路)「八寶冰」、大苑子(屏東市民生店)「食用冰塊」、小乃紅茶冰(里港中山路)「食用冰塊」、鮮茶道(里港鄉中山路)「食用冰塊」、可香豆花店(屏東市勝利路)「珍珠」「芋圓」、功夫茶(屏東市林森路)「綠茶」、麥當勞(環球購物中心)「食用冰塊」、貢茶(潮州鎮長興路)「烏龍茶」分別檢出生菌數、大腸桿菌群超量不符規定。
 
衛生局表示,這 10件不符規定商家經責令一到二週限期改善,改正後已完成複驗,經複驗後8件已合格,但仍有「涼水舖冰飲店」及「鮮茶道」兩家不符合規定,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第1項第8款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食用冰塊的衛生標準為每公撮中生菌數100 cfu以下,飲料類衛生標準為每公撮中大腸桿菌群10 MPN以下。消費者食用含有生菌數、大腸桿菌群超量之冰品飲品,恐造成腸胃不適,業者可能因製造過程中原料或設備及器具、盛裝器皿污染、從業人員的個人衛生不佳而交叉污染。(羅琦文/屏東報導)

屏東縣衛生局抽驗冰品,複驗不合格的店家將依法開罰。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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