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向《蘋果》爆料指,位於台中市中區成功路、吉祥街及光復路的大誠立體停車場車場是違建,使用的是「臨時使用執照」,屬於柳川流域的水利用地,建照已逾期多年。交通局停車管理處長張應當回應,停車場在興建時,是引用「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提出申請,依此法本即無使用年限的限制,唯有在公家單位有需要使用該土地時,利用者(比如蓋停車場的交通局)須主動拆除建物還地。
當地停車需求大,主要因公有停車場,價格相對其鄰近的私人停車場便宜,大誠停車場周邊有中區區公所、第二市場、柳川觀光景點、仁愛醫院等幾乎天天人潮熱絡。
由於大誠停車場只有兩百格,又從九十五年運用迄今已多年,市府在隔壁興建一座地上五層地下兩層的興中立體停車場,足有六百個停車格,預定兩年後完工,就可以拆掉大誠停車場。
台中市消防局第七大隊長吳進宗說,大誠立體停車場每兩年檢查一次,最近一次在2016年11月檢查,當時消防設備都合格,今年11月將再次檢查;該處是民國85年取照,因此檢查時是依當時的消防法規進行。
爆料者說,大誠立體停車場共有269個停車格(包含6格身障車位),當年蓋好後屬開放空間,因噪音問題引起抗議,市府竟然便宜行事,沒經過建築師重新設計規劃,就用隔音板將整個車場包起來,瞬間停車場變成「室內空間」。市府也知道有問題,因此在市府所有的立體停車場中,大誠立體停車場是唯一沒有對外招標,由停管處員工自己當收費員收費的停車場。
張應當說,居民曾反應過大誠停車場的噪音問題,因此市府才會請建築師加設隔音牆,但不是封閉式的建置,不會成為密閉室空間,可以通風沒有安全問題。
其次是發現此停車場的高樓層因日曬多,都比較沒有人願意上去停,因此中區區務會議召開時,居民反映要求頂樓加裝遮陽措施,都發局一同會勘,沒有違建的問題,消防、都發局會同檢查年年都有做,沒有違規。(孫義方、黃任膺/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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