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今報導「6面向剖析 競爭力倒退《蘋果》探原因」,其中「投資篇」指出環評沒效率,企業斥絆腳石」。環保署統計自2016年5月20日至今,共召開28次環評委員會,完成49件環評報告書初稿或環境影響說明書案件審查,其中通過37件、進入二階環評8件、認定不應開發4件;另完成80件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審查,其中75件審核修正通過、4件重辦環評、1件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環保署表示從2016年8月起即啟動一連串精進措施,包括初審前赴現地勘查蒐集民意、審查意見完整提出逐次收斂、初審會議原則不超過3次等,具體提出6個月至1年內完成環評審查的目標,其中僅坪林交流道環差1案,將召開第4次初審會議;2017年下半年完成22案離岸風力發電開發案,6月個通過19案累積裝置容量達10GW,已超過綠能目標5.5 GW。
環保署另運用政策環評機制,提升環評審查效率,以2016年後受理申請的科學園區環評案為例,不論是歷經多年爭訟的中科三期案(3次初審提會通過)或中科四期案(2次初審提會通過),又或是中科大肚山擴建化學品變更案(2次變更均1次初審即提會通過),其結果都顯示審查效率已非開發順暢與否的絆腳石,環保署亦今年7月作成「新設(含擴建)科學園區政策評估說明書」徵詢意見,建立未來科學園區環評審查的參考基準,有助整體審查效率。
環保署表示,報導所引述的開發方,多屬於審查結果未獲通過的案件,例如「台塑六輕3個擴建案環差,分別經歷4至6年」,「六輕四期擴建計畫第六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等案,其審查過程爭議,恐非台塑總管理處總經理林善志所稱的「就為了一些被挑剔的小問題」。
環保署呼籲各開發單位,應切實執行環評作業,妥善與當地民眾團體溝通說明,並就環評委員意見實問實答,忠實誠懇發現問題、面對問題、回答問題及處理問題,環評效率才能具體提升。(許麗珍/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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