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議員蔣月惠擔任理事長的羅騰園肢體殘障服務協會辦理收住式機構,因未辦理立案最近引起關注。多個身障團體今表示,愛心誠可貴,但絕不容許重蹈未立案機構的歷史,立案是最低標準,提供政府介入監督的機制,質疑蔣月惠的機構未立案,要求屏東縣政府不能放任不管,另批評蔣月惠身為民代卻帶頭違法且明知故犯。
中華民國啟智協會、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等今聯合召開「愛心誠可貴,還是要立案」記者會,回應身障機構是否需要立案的問題。
身障團體表示,機構立案除了公安、消防、無障礙等硬體設施有具體規定外,在人員資格、人力配置、人均面積、收費及補助、機構評鑑、政府與機構及家長與機構的定型化契約等,這些規定的背景,無疑就是因應機構照顧問題,提升院民生活品質而制定的一般性照顧標準,雖然立案確實會讓機構綁手綁腳,增加機構營運成本,但要實踐愛心,就須符合可受公評的立案條件。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理事長陳節如批評蔣月惠身為民代卻帶頭違法,明知故犯成立的機構不受政府約束,「我們身障團體募款都要申請政府許可,蔣月惠卻這様誤導大眾」,機構立案可保障個案的權益,她反問將來有一天若蔣退下來了,這些身障個案何去何從?
與會的身障團體代表另表示,全球都禁絕未立案機構,立案是為了提供更好的服務而不是掌控機構,立案可以開立捐款收據,捐助人才拿得到捐款收據且知道捐款用於何處。
對於蔣月惠認為身障機構應該要多元有彈性,身障團體指出,身障機構的多元彈性,應該是在建立於立案的基礎上,發展自己的專業服務品質,但絕對不能成為拒絕立案的說詞,他們當然相信立案不一定就是品質保證,但立案是最低標準,提供政府可介入監督的機制,至於蔣月惠稱立案機構都在斂財,身障團體表示寧可相信蔣是出於誤解,因為立案機構有一定的收費標準和政府補助,但立案機構的財務受政府監督,募款也須符合公益勸募條例的相關規定,質疑「屏東縣政府為何羅騰園這些規定都不用遵守?」
此則即時新聞引發網友討論,網友意見兩極化,有網友表示,「做愛心不等於立案,管那麽寬?」「原來身障團體還有干預他人的特權哦?真奇妙!」也有網友表示,「沒人敢取締她了, 現在蔣月惠是全台最大尾!」(許麗珍/台北報導)
出版: 11:50
更新: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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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騰園未立案挨批 蔣月惠嗆「立案就是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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