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交通將有7項新制上路,包含高、快速公路上故障車輛停放路肩逾1小時,將罰600元到1200元;汽機車在於公車停靠區或公車站牌10公尺內違規停車,罰鍰將加重300元,機車可罰900元、小型車可罰1200元。
現行規定在禁止臨時停車處停車,機車罰600到900元,汽車罰900到1200元,大型車罰1200元。但因汽機車在公車站牌附近停車,嚴重影響公車停靠和乘客上下車安全,也屢有其他汽機車為閃避而肇事,因此交通部修法,7月1日起,在公車站牌10公尺外的紅線禁止臨時停車處停車,仍比照現行標準開罰,若在公車站牌10公尺內違停,機車罰款加重為900到1200元,汽車直接罰1200元,且不分小型或大型車。
另去年8月7日,國道警察陳啟瑞在國道3號執勤戒護拋錨車輛時,遭後方板車追撞死亡,交通部因此修法,7月1日起,故障車停放路肩侍援時限,從現行的2小時縮短為1小時;若逾1小時仍在原地,將開罰600元至1200元,並將強制把車拖走。
因應車輛頭燈技術和種類日新月異,7月1日起,非原廠LED也將納管,將開放車輛可變更為符合規範的LED車頭燈。
駕駛人違規記點制度已實施30多年,半年內違規累計達6點以上將吊扣駕照,但僅限警方現場攔查取締違規。台灣一年約有上千萬件交通違規,高達7成為照相逕行舉發,僅3成可記點處分。為了降低違規肇事,7月1日起,大客車照相逕行舉發違規也將納入記點制度,汽車駕駛人在6個月內違規記點達6點以上,將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6個月後,違規記點則一筆勾銷。
為提升大客車安全,今年7月1日起,新型式大客車新車都需設置自動滅火系統,主要裝設於引擎室內,偵測溫度過高時,需自動灑水、乾粉等滅火劑;既有型式大客車新車於明年7月1日也需裝設。
另國人露營風氣日盛,露營車受到青睞,現行國內貨車牌照領牌,僅能由公司行號領取,7月1日起,將開放一般民眾,個人可領取露營貨車自用小貨車牌照,以1人1部為限。露營車上常備有瓦斯爐,民眾會在車上炊食、煮飯,同步規定露營車辦理申請牌照檢驗時,應具備符合規定滅火器。
因應國營企業為執行探採工程,需要使用長度、高度、總重量逾越一般汽車規格的特殊規格車輛,環保單位、鐵路、捷運營運機構也有使用無法辦理審驗、檢驗、請領一般汽車牌照的清掃車輛及軌道公路兩用、隧道搶修車等車輛。7月1日起,上列相關車輛經主管機關報交通部核定後,可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
(李姿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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