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近日捲入文大宿舍風波,爭議不斷。今天台北市議員王威中會同台北市建管處等單位現場會勘,但教育部未出席,會勘吃閉門羹;最後文化大學學務長方元沂出面協調,決議等學生期末考完後,再另行入內會勘。
民進黨議員王威中日前爆料,侯友宜買了一塊土地興建集合式住宅,登記在妻子任美玲名下,該建物申請99個門牌,還出租給文化大學當作學生宿舍使用,且簽約每年租金調漲5%,至今租金已將近2千萬元,導致校方將原本2人房改為4人房來支應,有違法疑慮。
今天王威中會會同台北市建管處、消防局等單位至現場會勘,教育部卻未出席;台北市議員陳炳甫也至現場關切,認為既然已經認定過,為何王威中還提出要認定的要求?等同推翻之前台北市政府的決議;也有律師到場表達不滿。
台北市議員陳炳甫說,這件事情從86年至今已經浪費很多時間,市政府官員也做了很多認定;現在改變認定,是否對以前同事及長官的認定有疑慮?既然認定過為什麼還要再認定?若要改變,得要告訴市政府及社會大眾,為什麼要推翻以前長官的決定。
詮理法律事務所長陳佳瑤也說,台北市政府102年發的公文明確指出,這個地方是多戶住宅使用,至於使用型態是否可以租給學生,與建物用途無涉,也不是自治條例管轄的範圍,「我們曾經就此問題能不能把宿舍租給學生去函給台北市政府,當時台北市政府涵覆可以出租,使用執照就是集合住宅,但公文從來沒講租給學生要怎麼租,台北市政府已經認定過,到選舉時就可以做不同認定嗎?」
由於今天教育部未出席,加上文化大學學生至直期末考,文化大學學務長方元沂今出面協調後與台北市政府及議員王威中達成共識,兩周後期末考結束,會讓相關單位入內會勘。
對此,台北市政府建管處表示, 如果該屋是認定為寄宿住宅,依照現在使用分區規定,若違法,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第一階段可罰使用人文化大學6萬元;第二階段罰使用人及所有權人,共分為兩次,各一個月的限改期,罰鍰為10萬元;第三階段也是罰使用人及所有權了,共罰30萬元,嚴重可斷水斷電,但在開罰之前,會開兩個月的行政指導期。
建管處指出,由於牽涉的管理層面複雜,到時台北市政府會就消防及建管的部分調查,但使用的權限是由教育部認定,所以會分兩個部分進行會勘。(蔡孟修/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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