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新增店家寫切結書)
高雄市黃姓女子日前在臉書爆料公社貼文,指控一家婚紗公司的員工引導她到裝有監視器的非更衣室空間試穿禮服,她擔心自己幾乎全裸的畫面外流,要求刪除檔案。但經理讓她等了一個半小時,才出面聲稱硬碟損壞沒錄到。她問要怎麼確定、保障自己,反遭經理質疑「不然你要我怎麼做?」「我們公司拍了這麼多裸體藝術照也沒外流過啊!」
婚紗公司澄清,那裡是展示禮服區及清洗回件的婚紗備放處,所以有設置監視器,員工沒有引導黃姓女子過去試穿禮服,是她自己誤闖。經工程師確認監視器硬碟損壞已久,因此沒有畫面。經理因有要事在身,讓黃姓女子等了一個半小時,公司已道歉,但對於黃姓女子將事件放大的言論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並請律師寄出存證信函。
《蘋果》透過臉書私訊黃姓女子,究竟是員工帶她去試穿,還是自己誤闖,但她沒有回應。
高雄黃小姐6月8日在臉書PO文,由於她姐姐要結婚,她和另一位伴娘6月7日到高雄中正路上一間婚紗店試伴娘禮服,因為雙方不熟悉,所以選擇分開換,婚紗公司小姐指引她到一間沒有簾子的地方換衣,「等到我黏完隱形胸罩,我才發現身後有一支監視器對著我!」
「由於我不太會黏隱形胸罩,過程中我有照我面前的大鏡子,還走到中間請我大嫂幫忙我,所以肯定監視器有拍到。」因為擔心監視器畫面外流,黃小姐向原接待小姐反應,但對方態度冷淡,且沒有任何歉意,她又向另一位小姐表達「希望刪除監視器檔案」,但等候約1個半小時之後,婚紗公司經理才出面了解情況。
黃小姐怒指,婚紗公司在處理過程中,從頭到尾都沒有道歉,最後告知「工程師說硬碟早就壞了,根本沒在存檔」,黃小姐問:「我要怎麼確定、保障我自己?」沒想到竟被經理質疑「不然你要我怎麼做?」「我們公司拍了這麼多裸體藝術照也沒外流過啊!」
面對婚紗公司的態度,黃小姐寫下自己的心聲,「我心裡真的覺得很無言、很傻眼。別人拍裸照是他自願想拍,我被拍是他們現場的人引導錯誤,也不是我自己白癡走去那邊換衣服,有一樣嗎?你自己去約炮跟你被強暴有一樣嗎?如果今天是他老婆、女兒被拍到,他還會這樣講嗎?道歉、處理,不要敷衍有很難嗎?」最後店家寫了一張切結書。
針對黃小姐的指控,婚紗公司澄清,公司裝潢有許多鏡面設計,若為更衣使用必定有窗簾或門,對於黃小姐誤闖自行更衣之處,是展示禮服區及清洗回件的婚紗備放處,並非更衣室用途,且強調設置監視器,是為保障店家及客戶的物品安全,不會用於更衣室或化妝室。
婚紗公司指出,經過工程師確認監視器硬碟損壞已久,因此沒有畫面,而黃小姐認為事後的處理態度不佳與等候時間過長,婚紗公司也說明:「當下由店經理立刻向客人致歉,讓客戶等待的時間實因店經理另有要事在辦。」但婚紗公司認為黃小姐將事件放大的言論,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並請律師寄出存證信函。
黃小姐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於監視器前試禮服,劉硯田律師表示,首要釐清婚紗公司的監視器畫面,是否裝設在更衣室,或是有意拍攝客人更衣之畫面,此事件因婚紗公司表示監視器已損壞已久,若屬實,則代表監視器無用,且無盜錄意圖,因此不構成《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的妨害秘密罪。(曾珮瑛/高雄報導)
出版時間:16:20
更新時間: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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