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遴選學生代表增至3人?台大:遴選結束再討論

出版時間 2018/06/09
台大今舉行校務會議 。劉耿豪攝
台大今舉行校務會議 。劉耿豪攝

台大校長遴選產生諸多風波。在今天舉行的校務會議中,學生會代表林彥廷等人提案,盼修正《國立台灣大學校長遴選辦法》使學生代表至少3席以上,同時也建請教育部提出《大學法》修正案,於國立大學校長遴選中減少教育部代表、校友代表與社會公正人士。經過討論決議,由於遴選尚未結束,將待遴選告一段落後成立小組,對校長遴選的辦法做討論與修訂。

台大學生會代表賴怡璇表示,在台大4萬多名教職員生中,學生就佔了3萬3千多名,在教學、生活上學生是最大的利害關係族群,但在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21名遴委中,學生代表僅佔1名,盼提升席位、落實學生的民主;另外,透過減少教育部、校友代表與社會公正人士代表,讓遴選回歸到校園,落實真正的大學民主,而不是空喊口號。

台大主秘林達德以相關法律條文做解釋,《大學法》第9條中提到,學校校務會議推選的學校代表占全體委員的5分之2,學校推薦校友代表與社會公正人士占全體委員的5分之2,其餘委員由教育部遴派代表擔任;「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規範,遴委會委員應為15至21人;「國立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則規範,學校代表9人(含教師代表7人、行政人員代表1人、學生代表1人),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9人,教育部遴派代表3人。
 
台大代理校長郭大維依上述法條做解釋,「國立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依照上位法規範學校代表9人,若學生增為3人,代表教師代表將僅剩5人變動很大。也有校務會議代表指出,學生代表增為3人,將忽略他人的代表性、讓其他人的聲音被壓下去。
 
經過討論,郭大維指出,由於遴選作業還沒結束,待遴選告一段落後,再成立小組對校長遴選的辦法做討論與修訂比較好。(洪德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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