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脫光公園爬樹 媽媽強調尊重孩子自主

出版時間 2018/06/08

一位熱心的媽媽網友,昨天在一個公園裡,看到一個女孩全身脫光衣服,裸體玩耍爬樹,覺得太誇張,於是拍照PO上爆怨公社(有打馬)並報警,引起網友熱議,許多網友認為女童的母親「太離譜」、「都這麼大了還這樣脫光」,紛紛表示要「幫她call社會局」。當晚該女童的母親,透過爆料公社發出聲明,表示自己是「#自主學習團體成員」,今天更發聲明表示,是因「女孩對觸感敏感,非常怕熱,急著想要減輕身體的不舒服,因著這份理解,我選擇支持她的決定。

【女童媽媽聲明稿全文】
我是五歲女童的媽媽。 今天天氣很熱,女孩和同伴們想到可以玩水沖身體減輕暑氣。一開始只是用水沖沖頭臉和手腳,後來孩子們玩開了,玩到全身濕透。當時我和其他家長討論事情,也看顧著女孩動向,隨時準備好自己,以便隨時支援。 女孩來找我,說她的衣服碰到水,身體很黏,表達想要脫掉衣服的意願。女孩對觸感敏感,非常怕熱,急著想要減輕身體的不舒服,因著這份理解,我選擇支持她的決定。 女孩從小在自主的環境下長大,自主對我而言,不是放縱放任,而是在每次的互動中,重視彼此的需求與感受,時時刻刻地討論。女孩清楚明白自己身體的感受是屬於她的,身為母親的我,能做的,即是確保環境安全,並且在我能夠看顧的狀態下,給予支持和協助。 因此,當女孩表達想要脫光衣物時,我重視衣服作為保護身體的功用,更甚於他人的有色眼光而需要遮羞。我支持小孩穿著的意願,她可以選擇全裸還是要著衣。她有對自己身體的自主權利。 這次的事件,起源於一位帶小孩來公園玩的媽媽,對女孩的裸體感到疑慮,未在當下表達與討論,而是在未經我們的同意下,私自拍照,將女孩的照片流傳網路。也許,原PO的本意是希望家長能夠協助小孩並保護小孩,然而當照片在社群網站流竄,甚至被迫接受大眾公審,文章底下滿滿惡意的文字,更使我身心俱疲。 我愛我的小孩,我期許小孩能真實的看待自己的感受和需求;我期許小孩可以自由的展現自己的身體而無所畏懼;也正因為我愛我的小孩,我出來呼籲社會大眾與媒體自制,將相關的新聞和照片完全刪除,停止消費我的小孩。 身為母親,在惡意攻擊下充滿恐懼,但這也正代表著,孩子的身體自主與社會間,仍有許多對話空間。我願意對話,但我反對人身攻擊與謾罵。我更期許我們的社會,除了擔心女孩沒穿衣服很危險、擔心女孩受到侵犯,也能有不同思考,更積極主張任何人都不可以未經同意的侵犯他人身體。 我選擇站出來面對,捍衛孩子身體自主的權利。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聯合聲明]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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