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批吳茂昆不適任 教部發4點聲明駁斥

出版時間 2018/05/24
教育部長吳茂昆。資料照片
教育部長吳茂昆。資料照片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上周六到教育部前,批評吳茂昆擔任東華大學校長時期種種不適任,包括請假天數達6成、盜用東華大學專利開公司等,要求吳茂昆下台。教育部今發布澄清,指全教總錯誤指控。

教育部聲明共分4點,第一點指吳茂昆101年度請假160天、占全年應工作天數61.5%之事。教育部說,母數應以全年365天而非扣除周休的工作日260天,吳茂昆自101年~104年任職東華大學校長。四年合計365*4=1460日。四年差假總計為553天4小時(含國內外)。554天差假/1460日=0.38,吳茂昆4年校長任內的請假比率為38%;而且大學校長有許多活動都是在周末假日舉行。

教育部說,吳茂昆4年校長任內,真正請私人休假的日數共計為29日8小時。其它的差假皆為公差。包括國內外會議、擔任評審、洽談產學合作案等,僅5%是真正休假。

聲明第二點回應吳茂昆盜用東華大學專利一事。教育部指,綬草的應用專利,在台灣共有兩次申請(功效應用不同,簡稱綬草1.0及綬草2.0),兩次的專利擁有人都是國立東華大學;其中1.0已經在美取得專利權,所有人是東華大學;但2.0時4位發明人決定以PCT模式展開各國專利申請。一開始是以國立東華大學申請,但2015年8月遭PCT駁回。因為東華大學及四位發明人皆非PCT會員國的自然人或法人。4位發明人遂委託具美國籍的歐陽彥堂教授為申請人,同時亦與東華大學研發處討論後續處理及申請專利之費用核銷,目前亦已經請專利律師開始辦理專利擁有人移轉回東華大學。

至於全教總指控吳茂昆上任後缺席課審會議,事實上3次課審會吳茂昆都有參加,全教總指部長缺席第二次課審會,應為上月29日,當天早上部長於會議中,約為10時多離開,赴華山出席教育部所主辦的「新南向教育展」。活動結束之後,又再回到課審會議繼續開會。

至於全教總指控吳茂昆在東華大學任內溢領獎助金172萬元,全案已由監察院調查,並由東華大學說明清楚。(唐鎮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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