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航政司副司長葉協隆。李姿慧攝
我國海域去年海難總計25件,前年則高達41件。為強化船舶航行安全,交通部規劃修正「船舶設備規則」,預計於今年7月底,要求總噸位20以上的各式船舶均應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船載臺;在我國海岸20浬內船舶若有發生偏離航路、近岸航行、有擱淺風險,或於錨區外駐留等恐肇致意外,系統將可主動或自動提出示警及啟動應變機制,降低海難風險或事件。總噸位20以上船舶若未安裝,最快明年7月底後,船舶每年定檢時將可開罰6千到6萬元或禁止航行,直到改善為止。
交通部表示,國際海事組織(IMO)所發布的「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SOLAS)」,強制要求所有客船、航行國際航線總噸位300以上的貨船、非航行國際航線總噸位500以上的貨船應裝設AIS船載臺。交通部於2008年已配合修訂「船舶設備規則」,依公約規定要求符合噸位條件的國籍船舶應裝設AIS。今年再修法擴大適用範圍,主要是基於近年乘船出海進行海釣、賞鯨、潛水等休閒活動蓬勃發展;為強化航行安全,要求總噸位20以上的船舶皆須安裝AIS船載臺,將大幅增加2500餘艘船舶裝設AIS設備,屆時我國籍4300餘艘船舶,及非我國籍裝有AIS船載臺的船舶,於距我國海岸20浬內的活動情形和動態均可完整掌握。
交通部強調,AIS將可提供電子化助導航服務,透過船舶航機與航速自動偵測,對有航安疑慮的船舶,譬如船舶靠近危險海域,或是有擱淺風險,系統會主動和自動提出警示訊息推播給船舶,並能提早啟動應變機制,降低海難風險;目前新加坡、馬來西亞等都已全面性推動,包括小船,我國未來也將小船納入檢討,考慮實施可行性和期程,目前尚未定案。
(李姿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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