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1名梁小姐透過人力仲介網站介紹,去年11月到嘉義縣一所幼兒園應徵大陸山東煙台一所幼兒園美語教師。雙方談妥月薪4萬元台幣,周休2日,每3個月返台度假並有機票補助,不料梁小姐到大陸工作後,大陸方沒有遵守台灣方面試時開出的條件,並苛刻福利,她趁返台過春節離職,指控雙方互踢皮球。
代為招募的嘉義名人幼兒園董事長吳明見強調,名人幼兒園只幫忙招募,梁小姐與大陸公司間的勞資爭議要雙方洽商。梁小姐回台後,只以電話向大陸公司表示要離職,沒有辦理交接,他建議梁應該和公司當面談清楚,結清薪資問題。
台南市勞工局主秘黃惠美說,台灣有勞基法,大陸也有勞動法,但兩岸法條及管轄權限各自獨立,互不相干。求職者應徵工作,無論是台灣公司派駐大陸,或者是台灣方幫大陸公司求才,上班前一定要簽署勞動契約,白紙黑字保障工作條件,台灣、大陸公司才不會互推責任。
梁小姐從1111人力銀行得知,嘉義縣中埔鄉名人幼兒園徵求到大陸山東煙台的美語教師,她前往應徵,與負責人蔡玉真接洽工作項目及待遇。月薪每個月4萬元台幣,周休二日,每三個月有返台假且有機票補助。梁小姐答應工作,去年11月11日飛往煙台上班,直到2月11日返回台灣過年為止。
梁小姐說,她飛抵大陸,勞動條件跟台灣講的不一樣。薪資部分,台灣說好是4萬元台幣,大陸卻說8000元人民幣,周休二日卻是一周只休一天,短少的一天挪到返台假,最離譜的是,大陸老闆說勞健保由台灣負責,台灣卻說是在大陸保外籍勞工保險,最後才說勞工自己去依附保健保,拿收據向公司請款。
吳明見說,蔡玉真是私下幫大陸公司在台灣徵才,與名人幼稚園沒有關係。薪水原本就是人民幣8000元,因匯率換算才有落差。大陸有周休二日,周六比較忙,梁小姐應與大陸方面確認休假情形。每3個月提供有薪假10天,可能是雙方溝通有誤會,回台期間10天薪水不會扣。
吳明見表示,梁小姐是應徵美語教師,但因大陸方還未成立美語相關部門,可能是將她安排其他職務,但實際狀況應向大陸公司查明,是否有主管津貼也要向公司求證,不過從字面上來看能擔任主管應該比擔任老師好才對。(辛啟松、李宗佑/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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