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決定卡管 管中閔當不成台大校長

出版時間 2018/04/28

台灣大學校長聘任案終有結論。教育部昨晚宣布駁回台大講座教授管中閔的台大校長聘任案,要求台大及台大選委會在符合校長遴選相關規範中,重新檢視管的資料,再依完整的推薦及遴選作業程序後報部;但若最後一切都符合程序,卻還是管中閔當選,該部將「依法把關」。
 
教育部先前曾對管中閔案組成跨部會諮詢專業小組開會討論,該小組最後結論認為管違法兼職,台大應重辦遴選,且管中閔不應再參選,但教育部未採納此結論。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昨晚召開記者會說明教育部決定,他說,調查未發現管中閔有違法兼職、兼課等情事,管也可再參加後續的台大遴選。
 
林騰蛟表示,在這次台大校長遴選過程中,遴委會委員與被推薦人有經濟、法律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校方未善盡幕僚單位應有責任,進而形成對其他被推薦人偏頗、不公平競爭,且出現違背學術誠信規範的情況;教育部在1月31日對台大遴委會提出應注意遴選過程中各階段的完整程序,但遴委會未重視。
 
林說,此次遴選,學術倫理、基本誠信未彰顯,甚至被含糊以對,遴委會也沒遵守其自訂的各階段遴選基本準則,因此教育部無法接受遴選結果,才駁回台大遴委會的決定。
 
林騰蛟也說,若管中閔後持續參與遴選,台灣大董事蔡明興則需迴避,不過,若一切都符合程序,最後仍是管中閔當選,教育部將尊重。
 
台大自主行動聯盟成員、台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則說,依據《大學法》第9條,教育部對國立大學校長沒有審查權力,無權駁回台大校長聘任案,他無法接受此結果。

教育部長吳茂昆晚間接受媒體採訪時,則指出專案諮詢小組認為管中閔的確有違法兼職,管遴選時也未揭露兼職,沒有學術誠信;基於「大學自治」,應由台大遴選會來認定管違法,「但台大若又把不適法的人當候選人, 那當然就不行,台大自己內部要想辦法處理這個事,若教育部發現違法、不適法的地方,就會依法把關」。(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管中閔無法順利當上台大校長。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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