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昨以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與遴選委員、台灣大副董蔡明興未利益迴避為由,駁回管中閔聘任案,並批平台大未善盡幕僚單位應有責任,引發台大遴委會昨發聲明痛批「完全無法接受,深表遺憾」。但身為官派遴選委員之一的教育部次長姚立德,今早也發聲明表示,對遴委會聲明「保留」,無法同意。
教育部昨指台大校長遴選過程中,遴委會委員與被推薦人有經濟法律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台大未善盡幕僚單位應有的責任,進而形成對其他被推薦人偏頗與不公平競爭,亦有出現違背學術誠信規範的情況,教部因此駁回聘任案。
台大遴委會昨深夜發聲明回批,「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第9條迴避規定,原草案候選人跟遴選委員都可主動提議要求委員需迴避,但教育部發函指示,將「遴選委員」提議迴避的文字刪除。遴委會批評,教育部先讓遴選委員無法請求其他委員迴避,卻又指控台大遴委會違反迴避原則而有行政瑕疵,「完全無法接受,並深表遺憾。」
不過,官派遴選委員、教育部次長姚立德今早發聲明表示,他和其他2位教育部推薦的委員,並不是要監督遴委會的開會程序或去審查被推薦的資格是否完整,那是台大校方應盡的責任,否則將來教育部代表還有誰敢參加?
姚立德說,他在1月31日台大遴委會上已經清楚表達,遴選應考量各階段的完整與完備。
姚立德說,對台大遴委會昨晚發出的聲明很遺憾,「如此重大的聲明,在發出之前至少應告知所有遴選委員並取得一致意見後再發出」,以整體遴委會立場的聲明,容他個人表示保留,謹表達無法同意之立場。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成員包括:台大文學院院長陳弱水、理學院院長劉緒宗、台大政治系教授黃長玲、台大醫院院長何弘能、台大森林系系主任袁孝維、台大資工系教授李琳山、台大法律系教授沈冠伶、中研院院長廖俊智、元大金控總經理周筱玲、陽明大學校長梁賡義、中研院細胞與個體生物學研究所代理所長黃鵬鵬、台大前校長陳維昭、成功大學校長蘇慧貞、廣達電腦總經理梁次震、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興、中研院院士彭汪嘉康、台大註冊組主任洪泰雄及學生會長。
教育部指派的3位代表包括教育部政務次長姚立德、教育部前部長鄭瑞城及中研院分子生物研究所所長鄭淑珍。(唐鎮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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