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身分無關! 新住民為這原因定存扣稅20%

出版時間 2018/04/14

報稅季節又到,扣繳憑單要看仔細,免得荷包破洞!《聯合報》報導,一名嫁來台灣的中國籍女子,疑因被視為非居住者,郵局定存利息竟被以20%稅率扣繳,比一般10%扣繳稅率還高了10%,讓她怒控「郵局欺負新住民!」。高雄郵局副理李東煌解釋,20%稅率是依法扣除,只要能確認1年實質居住滿183天,會改依10%稅率扣除。

綜合所得稅中的利息所得如何扣繳?根據財政部規定,利息所得人〈存款人〉只要是境內居住個人,各種利息一律按給付額扣取10%,但若非境內居住個人則按給付額扣取20%。至於境內居住則1年住滿183天為門檻。

根據《聯合報》報導,這名嫁來高雄市旗津區5年多的中國籍女子,日前收到郵局利息扣繳憑單,因被視為非居住者,利息所得被以20%稅率扣繳,讓持有長期居留證的她怒控,「郵局欺負新住民!」。

該位民眾說,嫁來台灣後,每年都住滿183天以上,之前也曾遇過同樣情形,但向郵局反映後,郵局同意更改扣繳稅率,但這次再向郵局反映,郵局卻要她去找國稅局,她去國稅局以後,稅務人員發現她有長期居留證,去電給郵局承辦人員,郵局仍拒絕更改,拒絕退她溢扣的利息。
 
高雄郵局副理李東煌解釋,郵局並未欺負新住民,20%稅率是依法扣除,該位民眾雖領有長期居留證,但3筆定期存款的起息時間是今年1月,因到今年7月才居住超過183天,因此依稅法規定,先扣除20%稅率約2000元,存戶可在今年7月後申請,改依10%稅率扣除。(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新住民控訴郵局溢扣定期存款稅率。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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