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批假勤制度違法 台鐵:請假採擇優辦理

出版時間 2018/04/09

台鐵產業工會今早赴台鐵台北車站前抗議,批評台鐵長期人力不足、多次違反勞基法,台鐵員工加班越多甚至領得越少,請假1天甚至被扣1.5天。台鐵產業工會批評,這樣的體制簡直就是剝削台鐵人,要求台鐵不得溢扣請假時數、加班核實計算,同時呼籲勞動部長許銘春帶隊勞檢。台鐵表示,因台鐵員工分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與「勞工」兩類人身分,目前請假及給加班費規範會擇優辦理。

台鐵產業工會表示,台鐵局日前發函公告,常日班人員(8小時)替三班(12小時)在二周內替3個班次,一天可以領3小時加班費,但若在二周內替4個班次以上,一天只能領1.2小時加班費,顯示「加班越多領越少」,這就是台鐵為節省加班費,要求員工做功德的政策,加班費未給足,明顯違反勞基法第24條。此外,台鐵人力結構長期不足,過去即有請假1天夜班要扣2天假的荒謬政策,目前雖然正在協商改成「請假1天扣1.5天假或扣10小時」方案,但這都是不合理的,應該請假1天就是扣8小時。台鐵產業工會更要求,勞動部長許銘春英帶隊勞檢,且不得事先通報,並對現行制度適法性提出說明。

台鐵表示,因台鐵員工分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與「勞工」兩類人身分,公務員兼具勞工的假勤規定可視公務員、勞工規定何者為優,擇優辦理。目前彈性日班加班費部分,會依勞基法規定,超過延長工時就依規定發給;請假天數部分則適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有些假是以「天」計算,有些假是以「小時」計算,目前工會要求是全部以小時來統計,銓敘部已有研擬草案,正在徵詢各單位意見中。(甘芝萁/台北報導)

台鐵產業工會今赴台鐵抗議,要求勞動部長許銘春帶隊勞檢。甘芝萁攝。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