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卡管 管律師團:明顯違法、不排除提告

出版時間 2018/04/01
對於教部遲遲不核定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管的律師團認為明顯違法、不排除提告。資料照片
對於教部遲遲不核定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管的律師團認為明顯違法、不排除提告。資料照片

教育部遲遲不核定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為新任校長,管稍早在臉書再度發布聲明,指控教部違法而不作為,教育部及相關人員自應承擔法律責任,管的義務律師團更表示,將視教育部後續動作決定來回應方式,不排除提告,或由管中閔、台大校方採取訴願,也可由台大學生提起,確認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校長的法律義務存在的行政訴訟。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管中閔為新校長,原應2月1日上任,但後來管陸續遭控擔任企業獨立董事未揭露、論文抄襲疑雲與到中國兼職等,教育部陸續要求發文台大釐清,被視為卡管;儘管台大上月24日召開校務會議,並將會議紀錄送給教育部,但教育部至今仍未核准。
 
管中閔義務律師團成員之一的俞大衛律師指出,台大前校長楊泮池在去年3月18日就宣布不續任台大校長,根據大學法規定,台大應在10個月內選出新校長,教育部在2個月內聘任,故最晚3月18日就應該核定,教部卻遲遲不核定,早就明顯違反大學法規定。
 
俞大衛認為,教育部在今年1月10日收到台大請求聘任的申請後,違法不加以聘任,至今已超過3月18日的最後期限,使台大二個多月没有校長,明顯違法失職,監察院應該彈劾,除構成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的國家賠償責任外,同時也成立刑法第130條的瀆職罪。
 
至於律師團未來後續動作,俞大衛表示,將取決於教部的後續動作,若教部未在我們期望時間內核定,或者最後決定不核定管,將會由管中閔或台大校方採取訴願等行動,或者由台大學生提起,確認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校長的法律義務存在的行政訴訟。(許敏溶/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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