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不僅保障綠能車位 也增設免費充電樁

出版時間 2018/03/31

目前全台各縣市低碳自治條例,台南市早在2012年實施綠能車位,規範車位數達50格以上停車場,應設置1格以上的低碳車輛停車格位;公有停車場車位數每滿50格,應設置1格低碳車輛停車格位。
 
台南市府停車管理處處長黃俊傑表示,目前市府設置路邊停車位格,比照身障車位優惠費率,舉凡低碳汽機車購月票可享半價優惠。而為鼓勵停車場業者廣設低碳車位充電設施,市府亦有獎助補助業者設施費用。
 
南市環保局空噪科科長陳幸芬指出,去年提出加碼補助電動機車方案,鼓勵民眾汰換燃油機車,二行程機車換購重型電動機車,包括經濟部與環保署的補助在內,最高可補助到2萬7千元,而且沒有名額限制,只要換購即可申請補助。另外為鼓勵社區大樓與里辦公處或機關設置充電設施,只要向該局提出申請登記,就會設置免費的電動機車充電椿,截至目前南市已有508個充電設施。(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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