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為八仙塵爆20名急診傷患進行手術的台大醫院名醫黃慧夫,2008年為一名病患做手術發生醫療爭議,遭檢察官以業務過失致重傷罪起訴;一審認定黃慧夫無過失、宣判無罪,二審卻認定有過失、改判有罪。對於醫療爭議訴訟恐毀醫師一生的憂慮,今天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引發討論。
民進黨立委邱泰源今在委員會播放黃慧夫影片。衛福部部長陳時中表示,看到黃慧夫的經歷感同身受,希望這樣的事情越少越好。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說,依醫療爭議訴訟經驗,訴訟案件從提告到一審宣判,約需3年時間,但超過8成醫療爭議案件,醫師都是沒有疏失的。為顧及醫病和諧,衛福部日前完成《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現已送至行政院審查,草案要求醫療爭議的醫病雙方,應採溝通、說明化解歧見,不應立刻訴諸司法。
石崇良指出,醫療爭議進入司法訴訟,被告醫師往後可能採取防禦性醫療,患者或其家屬也無法走出傷痛的情緒,只是延長醫病雙方的痛苦,「這都是不好的」;草案訂出調解程序,盼能快速解決爭端,並透過第三方專家意見及調解委員居中協調,拉近兩造認知差距,解開癥結達成調解。
石崇良說,草案處理醫療爭議機制還可找出醫病認知、溝通等系統問題,加以改善,避免醫療爭議再次發生,讓此類案件漸漸減少。
石說,去年年底通過《醫療法》修法,在醫療爭議的民事、刑事責任加以區分,讓醫師於醫療爭議事件需負的刑事責任,達到合理化、明確化;且民事責任還加入條款,醫師所在的醫療機構也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降低醫療糾紛提告刑事機會。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立委邱泰源說,黃慧夫是他的學生之一,這樣的案件可說是比比皆是,很多醫師常被一件醫療糾紛案子綁住就不想再做醫師了;雖是少數個案、不影響社會為醫病和諧所做的努力,但一件案子可能就會擊垮一個醫師及其家庭。
邱泰源說,為追求醫病和諧的醫療環境,衛福部去年已完成《醫療法》修法,讓醫師面對醫療糾紛刑責合理化,往後還有《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修訂,這努力是對的方向,才能促進醫病關係更加和諧。(沈能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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