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推年薪30萬空服員實習生 勞動部:不能用責任制

出版時間 2018/03/22
華航創國內航空業先例,推客艙組員實習計劃,引發熱議。資料照片
華航創國內航空業先例,推客艙組員實習計劃,引發熱議。資料照片

(新增華航說法)

華航創業界先例,推出「1年期客艙組員實習」,規劃與銘傳等4所大學合作,徵選24名實習空服員,期間提供每學期15萬元獎助學金與3萬元全勤獎金遭轟剝削。對此勞動部今回應,就算是實習計畫,也要符合《勞基法》中技術生章節,如工資、工時等規範,但實習生不得和一般空服員同樣適用責任制,會再進行了解。

依華航規劃的內容,申請華航的實習空服員者須為滿20歲的大三生,以大四全年度實習為原則,今年7月到明年8月實習,頭2個月為地面培訓課,培訓後配合的飛行航班為短程國際線,以當日來回為主,每月須飛行60小時等;華航提供每學期15萬元獎助學金及全勤獎金3萬元,預計下月28日遴選。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說,由學校跟事業單位合作設計實習計畫,讓學生參加,學生在其中做中學、學中做,和正職工作有一定差別,在《勞基法》中是用技術生章節來規範。

黃維琛解釋,如工時、休假等,需符合《勞基法》規定;實習生也需有職災保險等。但黃強調,企業不得「假實習真僱用」,是以學習為目的,若實際情況發現實習生做的工作和正職相同,就可能有違法問題,但實際還是要依個案認定。

黃維琛說,實習生因是學習,因此無法比照空服員適用《勞基法》第84-1條責任制規定。

華航今晚回應指,本公司規劃之空服員實習生將於完成與現職客艙組員完全一致的訓練並通過考核才能上機實習。同時未來安排機上實習也將依據現有民航法的相關規範派遣。
 
本公司所有產學合作案皆依照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及相關法規辦理。
 
空服員實習生一案已於事前提報相關資料給主管機關,若須進一步說明本公司將配合辦理。(唐鎮宇/台北報導)

出版:1142
更新:2003

相關新聞
空服員實習月飛60小時 年領30萬你做不做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