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士林高商。資料照片
許多學生都討厭學校的服裝儀容規定。《自由時報》報導,台北市士林高商學生若違反服裝儀容規定3次,處罰方式有公共服務、在校門舉「要穿校服、守校規」牌子、記警告或與生輔組長討論;其中,舉牌遭批如同「洗門風」。台北市教育局指出,學生輔導管教應採正向方式,教育局已要求學校立即取消,再多方蒐集意見提供學校服儀委員會討論議定。
北市教育局指出,學校服裝儀容規定應依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規定的「一般管教措施」辦理,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
根據士商的《學生服裝儀容規定》,學生違反服裝穿著及儀容規定者,依《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辦理;但根據教育部該規定,學校可以採取口頭糾正、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公共服務」,沒有規定可以舉牌。
士商回應,學生服儀管教措施經朝會及生輔組公告、宣導多次,違規學生可選擇公服1小時、教育宣導舉牌2次(每次30分鐘)或與生輔組協調其他愛校服務,即可註銷服裝違紀。教育宣導舉牌為晨間活動或放學後在「校門口內」實施,舉牌內容為教育宣導標語,學生亦可配合個人時間於課餘時間進行補救措施。
士商指出,實施至今,學生多選擇公服1小時,今年1月起已沒有教育宣導舉牌,校方經過緊急會議取消該方式,並擬於後天晚上家長委員會,與家長共同研商替代方式,並於校規相關委員會後續討論及形成共識後實施,確保學生權益及優良校風。(蔡永彬/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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