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料「集中式貯存場」 台電:不排除各縣市提出「自願場址」

出版時間 2018/03/03
圖為核一廠外觀。資料照片
圖為核一廠外觀。資料照片

國內核廢料無處去,台電2016年10月提出「集中式貯存場可行性評估報告」,研擬耗資800億元在無人島或準無人島興建集中式貯存場,也不排除比照國外,在海平面以下約60公尺處,評估興建地下海底城做為最終處置場。台電今表示從2016年起,興建集中式貯存場一直沒有排除任何地點、任何方式,也歡迎各縣市政府提出「自願場址」。

因應非核家園政策,行政院非核家園專案小組,近日要求台電呈送「放射性廢棄物集中式貯存設施」報告。

台電指出,低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2012年7月經濟部公告「最終處置候選場址」包括金門烏坵、台東達仁鄉,考慮到這2個候選場址,可能地點小,加上多年來地方政府反對,公投未通過,因此規劃「集中式貯存場可行性評估報告」;另外低階核廢料研擬採取不需水池循環冷卻的室內乾式貯存系統,但位在新北市的核二廠的乾貯計畫,目前水土保持計畫仍卡關,興建「集中式貯存場」,可以同時貯放低階、高階核廢料,初步規劃集中式貯存場將使用40年。(許麗珍/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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