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春節期間有開放河濱公園供燃炮。資料照片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處表示,在春節期間,台北市部分河濱公園將開放燃放爆竹煙火,今年的除夕和初一(2/15與2/16)開放4處河濱指定區域, 初二至初五開放2處,其餘的河濱公園則禁止燃炮,民眾若違規而勸導不聽者,將依法開罰2400元到6000元不等。水利處表示,除夕和初一(2月15和16日),開放4處河濱公園的指定區域,可24小時燃炮,分別是河雙21號河濱公園(龍舟點睛場)、福和河濱公園(福和橋上游約100公尺範圍內,不含福和橋下投影範圍)、福安河濱公園(不包括人行道及木質地板區)和關渡水岸公園(不包括自行車道、木質地板及人行道區)。
初二至初五(2月17日至20日)則回歸平日時段,僅開放2處河濱公園的指定區域,分別是河雙21號、福和河濱公園,開放時間也有限制,民眾於早上8點至晚上10點才能燃炮,其他地點和時間則不開放。
春節期間,水利處將派員加強巡邏,以維護遊客安全和河濱公園整潔,此外,也請民眾注意,燃炮請在河濱公園指定的區域和時段,若民眾在未開放的地點和時間燃炮(含煙火),水利處的巡查人員將先勸導,仍不改善者,可依「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依違規次數開罰2400元至6000元。詳情可至水利處網站上查詢,或以現場的標示範圍為準。(張博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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