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今天上午召開市政會議,討論春節交通紓運計劃。副市長林陵三表示,春節連假交通疏導措施,對於國道1、3號、台74線之各交流道、匝道以及車站、觀光景點、百貨商圈、寺廟等聚點周邊道路重點路段,請警察局適時派遣員警及義交加強指揮,也請交通局與各分局與交通警察大隊密切配合。
另外,交通局王局長指出,高鐵公司加開南下222班、北上189班,總計提供1,609班次列車;台鐵同樣全線加開329列次及加掛車廂866輛次;國道客運業者也將視情形加開班次因應。
統聯國道客運則配合台中車站廣場改造工程,已配合搬遷至國光客運台中車站聯合營運,台中客運與多家客運聯營的6187路、6188路、6899路、9010路、9012路、9015路、9016路等路線已調整至國光台中轉運站。
公車服務不打烊,但為讓辛苦的司機也可回家團圓,2月15日(除夕)當天16時至24時班次減半,末班車時刻不調整,2月16日至2月20日將視營運需求依比例做調整。
今年計程車費率比照去年,一律以平日照錶收費再加收50元,實施期間為2月11日零時起至2月20日24時,民眾如遇計程車不按規定違法喊價,只要提供相關資訊,交通局將依法開罰9500元。
逢甲商圈停車需求高,春節期間更是一位難求,為遏止喊價亂象,交通局已要求連續假期收費計時每小時50元為上限,計次單次300元為上限,並將加強稽查,除要求業者確實標示費率,如查獲哄抬費率或未依公告費率收費情形,將依停車場法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並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勒令停業,廢止停車場登記證。
全市路邊汽機車收費停車格、公有路外無柵欄機管制的平面停車場,自除夕至2月19日(初四)暫停收取停車費,包含但新光三越、大遠百商圈周邊部分道路機車停車格,以及惠新、惠安、台灣大道市政大樓附屬平面層汽車格仍須收費,收費時間為除夕8時至16時、2月16日至2月19日為12時至20時;但設有柵欄機管制平面及所有立體停車場均照常收費。(黃任膺/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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