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強震後,都市更新議題再獲重視。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上月31日北市發布「台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修正案,評定標準中有關△F5-1,明確訂定評定基準及額度,計算容積獎勵要件清楚,強化獎勵容積穩定性,訂於107年3月26日施行,屆時新報核案一律適用最新規定。可望大幅提升北市都更重建速度。市府預計2月12日召開都更論壇說分明。
更新處解釋,北市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共計有△F1(原容積高於法定容積)至△F6(處理占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等六大項,其中△F5分為△F5-1至△F5-6(綠建築標章)等六項(考量與鄰近地區建築物之量體、造型、色彩、座落方位相互調和之建築設計、無障礙環境、都市防災)。由於各項獎勵容積皆有明確之評定標準與計算公式,惟獨△F5-1無明確計算標準,以往實際核給額度是由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討論後決議,導致實施者在送件前的整合與擬訂事業計畫設計建築量體期間,未能精準計算容積獎勵面積,影響案件穩定度。
為此,北市府聽取業界建言,提出以「街區環境調和」、「居住環境品質安全」、「打造韌性城市」、「打造智慧城市」四項目標,針對更新單元之「建築設計」、「無障礙環境」、「都市防災」、「智慧建築」進行細項評定。
都更處說,此次修正有明確容積獎勵給予的要件,在審議制度上,將一改以往容積獎勵「審議制」為「行政審查制」,採檢核表方式由建築師檢討簽證,送更新處及幹事會審查確認後,交付都更審議會決議。
更新處解釋,本次修正發布的評定標準結合都市規劃思潮、量化技術及本市發展政策,在建築設計方面,處理地面層與建築量體之關係,增添公共設施用地通達性,並設計挑高半戶外公共開放空間,以符合審議原則。
無障礙環境方面,顧及行動不便者行的權利與需求,以標章、單項檢討或通用設計指南,建構無障礙環境;都市防災方面,考量我國地震頻繁,要求耐震標準高於法令規定。
另因應氣候變遷強降雨,收集貯留雨水,調適災害衝擊;智慧型建築方面,與現有智慧建築評估機制結合或單項檢討項目,延長建物之壽命,節省能源。
同時也配合我國電動車發展趨勢,導入充電設備。整體來說,獎勵容積申請項目多元,至多有法定容積19%可供選擇,得視基地條件彈性選擇不同種類之環境貢獻。
都更處長方安定說,相關內容預定於2月12日於台北晶華酒店舉辦的「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論壇中發表,向各界說明市府改革都更效能之階段性成果。(郭美瑜/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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