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路肩待援逾時可罰1200元 未來擬重罰9千

出版時間 2018/02/08

(新增影片)

去年8月7日,國道警察陳啟瑞在國道3號執勤戒護拋錨車輛時,遭後方板車追撞死亡,交通部本周預告修法,明訂在國道或快速公路,故障車停放車道路肩2小時將限縮為1小時,若逾時將可拖吊和保管外,將可罰600元到1200元,最快4月上路,未來更擬修法加重罰最高9千元。

交通部表示,國道和快速公路提供車輛高速行駛,任何車輛或人員停駐在道路上包含路肩,都非正常現象,實務上警察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或停駐路肩,須注意本身和故障車或車禍車主、乘客安全,均處於不確定的高度風險狀態,停駐道路時間越長,意外事故發生的機率越高,根據警政署公警局統計,近10年停於路肩發生車禍高達29件,造成1死、13傷。

交通部表示,有鑑於國道或快速公路車輛暫停路肩存在危險性,為督促用路人盡早將車輛移離,因此將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明訂故障車停放車道路肩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將縮減為1小時,若逾時將可拖吊移置或保管外,也將新增罰款,將可罰600到1200元,最快4月或上半年上路。

交通部表示,未來也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一項規定,將納入加重罰款,未來罰款擬加重為3千到9千元,該案須送立法院修法通過後上路。(李姿慧/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11:37
更新時間:14:30

故障車停放國道路肩過久恐引發二次事故,危險性高。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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