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啟瑞條款】路肩待援限1小時 最快農曆年後上路

出版時間 2018/01/23

(新增配音影片)

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最近研擬修改《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故障車停放路肩侍援時限,從現行的2小時擬縮短為1小時;若逾1小時仍在原地,恐遭開罰3000元至6000元不等,而且還會遭警方找特約拖吊救援車強制把車拖走。高公局表示,此條文是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建議修法,目前待交通部公告修法草案等行政程序,最快農曆過年後實施。

去年8月7日,國道警察陳啟瑞在國道3號執勤戒護拋錨車輛時,遭後方板車追撞死亡。高公局交通管理科長宋嵩今表示,此條文是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建議修法,可說是「陳啟瑞條款」,目的在於防止出現類似陳啟瑞遭撞身亡事件;目前高公局研擬修法草案,待交通部公告修法草案後2個月後,聽取民眾對修法的意見並由交通部法規會開會修改,即可公布,最快農曆過年後可實施。

宋嵩指出,很多民眾以為路肩很安全,或為省錢而在原地等待信用卡的免費拖吊服務到場處理,但高速公路危險環伺,即便在路肩,車主和員警都一樣身處險境,在路肩或現場多等1分鐘均會增加遭追撞風險。這次修法主要目的在於保障民眾、員警不要曝露在高速公路危險環境中。

宋嵩說,高公局特約拖吊救援車小汽車基本收費為10公里1500元,民眾想省錢等信用卡的免費拖吊服務到場;未來修法後,要求1小時內車主須拖離現場,若逾時車子仍在原地,將由國道警察局依現場現況執法,決定是否開單。

宋嵩強調,若逾1小時車子仍未拖走,員警依法開單後,車子仍會由就近的特約拖吊救援車強制拖走;民眾若執意要等信用卡免費拖吊車,恐吃罰單且車子又遭強制拖離,得不償失。(許麗珍/台北報導)

發稿時間1633
更新時間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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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民眾、員警在國道遇險機率,交通部高公局擬修《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故障車停放路肩侍援時限從現行的2小時擬縮短為1小時,逾時將罰3000元至6000元。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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