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業國營卻未落實廠網分離 日學者:世界罕見

出版時間 2018/01/23
電力改革日台研究會邀日學者高橋洋(右三)與會。洪敏隆攝
電力改革日台研究會邀日學者高橋洋(右三)與會。洪敏隆攝

電力改革日台研究會今召開「輸配電還權於民。廠網分離、台電輸配電儘速歸公、獨立不混帳」討論會,日本野田首相內閣府電業自由化政策顧問高橋洋直言,因應電業自由化,世界各國採取的廠網分離可分為3種型態,但台灣的電力公司是國營,卻以罕見的方式「分離」,民營電力公司非但無法充分競爭,更影響再生能源發展。
 
高橋洋說,過去電力事業,發電、輸配電及售電都是一體,在電業自由化前是理所當然型態的型態,但在電業自由化後,世界廠網分離可以區分為3種型態,包括所有權分離,例如傳統電力公司都是國營企的歐洲都是這麼做,國家政府一個命令  就可以做到所有權分離;第2種廠網分離,是在同一控股公司下分成輸電、售電子公司,德國或日本的電力公司都是民間企業,所以採取這種妥協方案;第3種是美國的機能分離,輸配電網不管所有權是誰,都有獨立機構可以去運用。
 
高橋洋說,台灣的電力公司是國營,卻出現非完全分離的型態,雖然不知道台電怎麼做,但合理性是沒有道理將資產借給競爭對手使用。他以航空業為例,華航跟長榮是競爭公司,但想像若所有機場、機場管制中心都是華航所有,會發生什麼事情?可以想像華航為了讓自己更好,訂定對自己有利的機場使用規則,如果是這種狀況,就沒有競爭可言。
 
他強調任何事業推動自由化,共同基礎設施必須是獨立狀態,這是廠網分離的理論跟基礎,傳統電力公司因為仰賴燃煤等,對再生能源是排斥,如果輸配電網路都掌握在傳統電力公司,對再生能源的併聯發電會抗拒或不配合。他認為台灣的電力公司是國營企業,只要政治決定,就可以做到廠網分離。
 
台北大學經濟系教授、台電前董事王塗發說,民進黨已經喪失電業改革、電業自由化契機,《電業法》修訂是完全屈服於台電工會,為台電量身訂做,電業自由化無法實現。他強調德國廠網分離是一步到位,改革勢必會遇到阻力,例如年金、司法改革牽涉很廣,但電業改革阻力只有台電 ,應該是最好改革。
 
王塗發呼籲,廠網分離一定要一步到位,台電必須整個切割,輸配電切割出來,且政府有監督機構,政府也應將智慧型電網跟電表當作基礎建設投資,輸配電系統要智慧化,電業改革才能成功。(洪敏隆/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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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橋洋舉出世界3種廠網分離型態,但台灣型態很少見。洪敏隆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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