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華航說法)
由於不滿中華航空解僱4名空服員,中華航空企業工會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4名空服員是合法請假,華航卻非法解僱,要求華航公司盡速恢復4位空服員職務,同時提出拒絕考績黑箱作業等訴求。
企業工會表示,張姓、賴姓、邱姓和蕭姓等四名華航空服員,在2017年度考績尚未公佈前,被中華航空公司以兩年考績丙等、請假次數過多、無法勝任工作為由逕行通知解僱,其中甚至有人被以「開會」為由,哄騙至密閉空間內,被要求簽署自願離職書,否則無法離開,而當事人想要尋求協助,甚至被告知「不得通知工會」,手段惡劣。
企業工會表示,綜觀這4位空服員的獎懲紀錄,在105和106年都分別獲得了兩位數以上的「優點」紀錄,以及數次的「最佳表現」和「函優」,其中106年的總優良紀錄均達29次以上,且都優於前一年度,顯然他們的上線表現優異,只是生病必須調養身體,但卻都在年度考績尚未公佈之前就被資遣,顯然華航是在歧視生病的員工。
這4位空服員分別罹患如骨盆腔發炎、耳朵短暫失聰等導致短期無法正常執行勤務的疾病,以華航公司105年的規定而言,若員工需要因病留停,必須先將事假、有薪病假等所有法定假別請完,才能申請因病留停;這四位空服員均依照公司的請假程序辦理,也都獲得公司核准,卻被資遣,華航單以此為由將考績打為丙等,並以考績兩年丙等為由資遣,未做調整職務等安排,明顯違反資遣的「最後手段性原則」。
企業工會表示,張姓空服員於月初接到公司通知要約談,結果被關進辦公室,由管理處人員脅迫必須簽署自願離職之聲明,否則不得離開,後來她以如廁為由,倉促逃往工會辦公室,才在工會人員的陪同下,取回該文件。而其他人也因得知該情況,而拒絕出席同為公司要求的約談。如果公司自認解僱合法,又何必有此限制人身的行為?
企業工會表示,空服員因其工作型態的特殊,長期在日夜顛倒、時差劇變的情況下調整作息,當遇到對一般人而言可能只是小病的感冒、發炎情況時,也不一定能立刻或於短期內康復,是以公司應當明白,空服員的生理機能,難以在休息時即時恢復、在低艙壓的機艙裡帶病工作更會加重病情,更應對其病假有所寬容。
企業工會表示,自去年年底開始,華航公司開始實施所謂「關懷性班表」,名義上是要請假的員工調養身體,但細究其排班方式以及不能換班等相關規定,根本是「懲罰性班表」,裡面的內容包括積點制度,例如,請一天病假以積點一點計算,但若是在國定假日或星期六、日請假,請一天當作積點兩點,這種作法已造成真正生病的員工人心惶惶,即便身體患有重大疾病仍不敢向公司申請病假,導致病情惡化。
企業工會表示,該工會要求中華航空公司應立刻恢復四名空服員之空勤職務,並且撤銷「關懷性班表」的制度。
中華航空澄清,華航與所有企業相同,都會評鑑所有員工年度表現,僅對極少數不適任者予以資遣。考績評比係由個人平日工作表現、出勤狀況、獎懲事蹟等項目進行年度綜合評量,計分比例、方式開誠佈公。一名空服員年度平均飛行近百個來回班次,由不同的客艙經理輪流做工作表現評鑑,公信力經得起考驗。
另外,4位空服員在過去值勤任務時,曾分別發生多次遲到、未報到(曠職)、請假事由不符事實,或曾待命拒絕任務等行為,本公司去年度對4名空服員分別進行面談輔導達7至17次不等,多次明白告知考績及人事相關規定,4名空服員連續2年綜合評比結果,已達本公司不適任人員標準,依規定予以資遣。針對工會誣指公司將員工「哄騙至密閉空間內,限制人身自由,要求簽署自願離職書」,公司澄清當日所有談話皆於空服管理部辦公室公開場所進行,工會必須對此誣指行為,負起法律責任。
華航重申,員工的表現,事關企業的競爭力,為了對內維持公平,對外維持競爭力,資遣員工是公司最不願採取的方式。公司盡力避免被資遣者在未來求職上造成困擾,卻換來工會以錯誤方式介入個案,非常不智且侵犯公司管理權,工會由對立的角度切入任何議題,會讓公司在行政管理上窒礙難行。
(戴安瑋/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14:00
更新時間: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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