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午餐,資照
最高法院審理教育史上最大醜聞、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回扣弊案,昨天針對其中15人收賄有罪部分判決定讞,包括14名校長及1名家長會長;而這名家長會長被判3年6個月。
《蘋果》於2012年4月報導,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弊案首度揭露3名家長會長濫用評選職權向團膳業者索賄的惡行,其中中和區積穗國小家長會前會長曹水成,2010年擔任家長會長兼任積穗國小中央餐廚採購案評委,竟主動向投標業者歐克公司老闆李慕柔暗示:「另家團膳業者已經送來,怎還沒看到妳的東西?」李女叫員工送20萬元,曹當場點鈔嫌少,立刻打電話告誡李女:「他們給我三本(指三十萬元),趕快來補件!」
事後李女補送10萬元,曹又找理由再向她要6萬元,她開始躲曹,不料,曹竟然派人每天到學校找供餐的缺失,甚至故意將午餐樣本放到臭酸逼她就範,李女痛批曹:「需索無度!完全看不起這些人!」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回扣弊案於2011年爆發,當時因積穗國小爆發營養午餐餐桶長蛆事件,新北地檢署偵辦後,查出10家團膳廠商涉行賄校長,找自己人當評選委員以「最有利標」護航,還限制投標資格,阻擋其他廠商分食大餅。(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積穗國小家長會前會長曹水成索賄還嫌業者給錢太少,昨被判決定讞。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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