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發作開車害3命 1分鐘掌握哪6種人不能考駕照

出版時間 2017/10/23
屏東萬丹鄉楊姓護理師開車途中,因癲癇發作,釀成3死9傷。資料照片
屏東萬丹鄉楊姓護理師開車途中,因癲癇發作,釀成3死9傷。資料照片

楊姓護理師今年8月在屏東萬丹鄉駕駛休旅車肇事,釀成3死9傷,日前檢方調查發現,車禍原因恐是楊女癲癇發作所致,我國駕照考試標準也引發許多網友討論,根據交通法規,癲癇患者其實不能考照,但考照後患病者,依現行規定無法註銷駕照。公路總局今年底前也將找相關團體開會,研商癲癇患者駕照管理問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患有精神耗弱、目盲、癲癇疾病者或酒精、麻醉劑及興奮劑之中毒者,不能報考汽車駕照。

公路總局表示,之前曾鼓勵已取得駕照的癲癇患者自動繳回駕照,並給予免收2400c.c牌照稅的鼓勵,但未統計主動繳回人數,目前相關團體希望可比照國外做法,讓一定期限內未發病的患者可報考駕照,病情復發則收回註銷駕照,公路總局目前並無腹案,預計年底前將與相關團體或專家開會討論。(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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