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提起結婚登記行政訴訟遭駁回。方萬民攝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3年前號召30對同性伴侶到台北市中正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均遭駁回,其中女同志伴侶方敏、林于立提行政訴訟,認為戶政事務所應依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意旨,讓同性伴侶登記結婚,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駁回該訴求,認為須等修法期限屆滿才可登記結婚,不過法院同時也撤銷戶政事務所不准登記結婚的處分。北市民政局稍晚表示,這判決結果會讓情況變得有點矛盾,不登記也不是、登記也不是,將行文內政部看如何因應。
民政局戶籍行政科長洪進達表示,今天判決一個撤銷一個駁回,所以這一、兩天北市府會行文內政部,看後續該怎麼做,畢竟整件事情涉及婚姻平權權益問題,這部分北市府還是要慎重一些,而且此問題是全國各縣市都可能面臨的問題,並非只有台北市有。(陳思豪/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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