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夾層違建繳千萬可合法 北市都審會通過簡化補照程序

出版時間 2017/08/10
台北市都審會議聽取都發局報告內科夾層屋違建都市審議程序。郭美瑜攝
台北市都審會議聽取都發局報告內科夾層屋違建都市審議程序。郭美瑜攝

內湖科學園區房屋夾層違建嚴重,台北市長柯文哲屢批評內湖夾層屋、商業宅、工業宅等違建林立的由來是以前的人不負責任。但繼日前市府宣布由屋主自行拆除或繳交容積代金,並補辦建照和使用執照方式,即可「由黑翻白」,就地合法,北市都發局今在都審會議報告簡化該專案違建的補辦建照及使照的都審程序;若涉及古蹟、大稻埕容積移轉,且移入容積未滿1千平方公尺或原法定容積20%的建案,可以免辦都審程序,但公設、古蹟及大稻埕容移累計總樓板面積逾1千平方公尺或原法定容積20%,最多就是以簡化審議程序辦理補照。亦即違建戶繳錢即可就地合法還可簡化補照程序。

不過,有委員質疑,無論違建面積多大皆可申請全區重新認定,亦即若夾層屋蓋得可怕也適用?這個奇怪的前提要先討論清楚。還有委員表示,若夾層違建戶不提出申請,後果為何?是否淪為違章最多得利最多?也有委員說,他曾見過一棟8層樓,每層有4戶,該棟32戶中,有31戶都是夾層屋,容積增量一倍以上,他質疑建物結構設計、安全需不需檢討?是依據何法規?但官員對此皆未正面回應。

也有委員擔心此案容積移轉數量是否超過內湖區全區平均容積率?如何申請?

都發局長林洲民說,非每戶皆適用;官員說,一張建造一案申請,且以2007年以前列管為主,以後則以歸類為新建違建,一律拆除,若未於7月5日前申請就排拆。

都發局副局長張綱維表示,申請者需提出技師出具的結構安全簽證,市府再依申請當時的法令審查。至於夾層屋移入容積總量,全依行政法規規定,雖然內科夾層屋以專案處理,但全區總量不會突破內湖通盤檢討的規定。

張剛維說,已申請補照和承諾補件的夾層屋涉及都市設計者,都適用今天向都設會報告的簡化都審流程,送件申請容積移轉者,可選擇全部繳容積代金,程序上要請估價師估計市價,如夾層屋50 坪,移入容積估出市價一坪40萬元,那要繳2千萬元,也可選擇一半繳代金,一半去跟公共設施保留地主買地做容積移轉。

由於在場委員對於都發局答覆未再表示意思,都審會議主席林洲民也宣布該報告案通過,未來市府都審內湖夾層屋將以簡化審議程序辦理,以達簡政便民之效。(郭美瑜/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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