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上班怎麼算 勞基法有規定

出版時間 2017/07/30
牧島燒肉大墩店遭員工投訴颱風假上班領不到雙薪,店家澄清表示,員工颱風假上班將給予補休,並支付上下班交通費用。王煌忠攝
牧島燒肉大墩店遭員工投訴颱風假上班領不到雙薪,店家澄清表示,員工颱風假上班將給予補休,並支付上下班交通費用。王煌忠攝

受到雙颱夾擊影響,全台今天都放了颱風假,不過台中市一名女員工投訴,「牧島」燒肉大墩店,以「颱風假可以不要來但是會扣你薪水」、「就算你來上班也沒有雙薪可以拿」,怒斥「這就是台灣企業的一個水準」,牧島餐廳指出,若員工在颱風假上班,會補助全額交通費用,另給予一天補休假,已優於勞基法規範。
 
餐廳女員工指出,「如果今天颱風假給雙薪上班都可以接受 但是逼著我們去上班卻沒有雙薪,為什麼要這麼沒人性,這是一個連鎖餐飲業該有的態度嗎?就算沒有法律依據也不應該這樣欺負員工,這就是台灣企業的一個水準!」
 
牧島餐廳表示,員工若在今天颱風假上班,交通費用由公司全額支付,另再給予補休假一天,至於未上班的員工,當天則不計薪,但不會扣全勤獎金或要求補班,相關規定在颱風來襲前都已公告,可能是員工誤解,會加強溝通宣導。
 
台中市勞工局副局長林敬璋表示,《勞基法》有關颱風休假原則,雇主遇到颱風假,不得強迫勞工上班,勞工也可以拒絕上班,雇主不需支付當天薪資,若勞工選擇上班,雇主須加發一天工資或給予補休假一天,至於往返工作場所的交通費用,並無相關規範。(王煌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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