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攝自臉書
新北市府取締有噪音的改裝引發不滿,有網友認為,排氣管及改裝品可以合法製造販賣,甚至進口的還被課稅,為什麼裝載車上就變不合法?而且,相關取締人員的專業度也不夠,明明是原廠排氣管也被叫去驗車,是當民眾很有空嗎!!!對此,繼市長朱立倫親上火線後,我的新北市臉書PO出5個Q&A,向大眾解釋取締政策,詳列如下。(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Q:只要改裝排氣管,新北市府就要處罰?
A:不是的,合法的改裝車只要通過噪音檢驗,即不會違反噪音管制法規定。若執勤同仁在夜間發現有疑似改裝排氣管情形,會拍照存證,由環保局認定有無改裝情形,是否需要噪音驗證,若驗證不合格或逾期未驗證,才有告發的問題。
Q:民眾可以主動檢舉嗎? 如果被惡意檢舉怎麼辦?
A:民眾本來就可以主動檢舉,但是環保局會根據照片判斷是否要通知檢驗,以避免惡意檢舉的情形。
Q:還要親自跑到環保署認證噪音檢測機構,去驗噪音很麻煩?
A:改裝時可以選用有「環保署噪音檢驗符合管制標準」驗證的排氣管,就不需要再次驗證了。同時也可以不待通知,主動在自己有空的時間前去檢測。
Q:既然可以合法進口、販售,為什麼不能合法改裝呢?
A:《噪音管制法》不是管制進口、販賣、改裝,而是管制「噪音」。
Q:《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說排氣管改裝不需變更登記,事後檢驗即可?
A:《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範的是「安全」,《噪音管制法》規範的是「安寧」,兩者的立法目的不同,都是希望讓市民生活品質更好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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