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大法官將進行同婚釋憲,下一代幸福聯盟今召開「我曾經是同志,我不要同婚」記者會,多名後同分享自己的心路歷程。連小姐出身在「重男輕女」家庭,甚至曾遭家中女性長輩性侵,從小就認定自己除了生理外都是男性,「我要當個男生,保護自己」,經歷被人罵「死人妖」多年及異樣眼光,卻因為一個教會長輩無私關愛感動了她;她說,早已放下仇恨,學習原諒過去傷害她的每一個人。
對於同婚議題,連小姐相信很多同志可能跟她一樣,是因為家庭內部衝突所造成,但仍無法解決同性戀不被接納的問題,只會掀起更多家庭革命,要先學習原諒自己、原諒所有人,重新認識自己。
連小姐說,她出生在非常嚴重重男輕女觀念,弟弟得到非常多關愛,繼母也不喜歡她,讓她小時候就想當個男生,也因為小時被自己的親人性侵,那名女性長輩還威脅「會叫妳爸打妳」、「我怕這樣爸就不喜歡我,所以只好改變自己,當成一個男生,保護自己」。
連小姐說,她從小打扮成男生,嘴巴說不在乎別人眼光,但其實一個不經意的眼神,都覺得是在講自己,甚至坐計程車被小黃司機大罵「死人妖」趕下車,也讓她開始越來越放逐自己,開始藥物、毒品、酗酒,但這一時快樂只是帶給自己莫大痛苦。
連小姐說,後來參加教會活動,有一位叫姚哥的長輩一個長輩讓她感受到愛,不會因為她的性傾向跟外貌而排斥她,姚哥的不離不棄的陪伴跟接納,讓她知道自己不孤單,給自己愛自己,喜歡自己的機會。
連小姐說,四、五年前她放下仇恨,到那位性侵她、已經過世的前輩的墓前說,「過去30多年的恩恩怨怨,到今天正式結束,妳不再是侵犯我的那個仇人」,她也才知道什麼是「真自由」。真正的幸福,適從真正認識自己,重新修復家庭關係。
另一位戴小姐說,自己也曾經歷過很長一段時間的性別認同,後來她主動問媽媽才知道,媽媽生了姊姊後,家庭壓力非常大,所以當懷她的時候,不斷地對著自己對皮說「你一定要是男生」,她自己回首小時候的經歷,原來自己從小無論做任何事,都是想討媽媽的歡喜,希望媽媽喜歡她。
戴小姐說,她自己同性戀生活時,還好同婚並未合法,不然她可能已經走入同婚,她的生命就無法改變,也看不見她可以是女生,可以跟家人關係恢復,可以被愛被接納。(洪敏隆/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