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稱「保證出團」又設限人數 消保處:涉廣告不實

出版時間 2017/03/17
消保處認為旅行業者標榜「保證出團」又設人數限制有廣告不實疑慮(圖非有疑義之旅遊行程)。翻攝網路
消保處認為旅行業者標榜「保證出團」又設人數限制有廣告不實疑慮(圖非有疑義之旅遊行程)。翻攝網路

旅行社推出各種熱門旅遊行程,並附註「保證出團」,但行政院消保處發現,旅行社又常於網頁中以不明顯之文字限定「保證出團」最低人數及上限人數,易讓消費者被顯著之「保證出團」文字吸引而忽略出團人數限制,因此有廣告不實疑慮,已觀光局宣導業者於廣告網頁或行程表中以顯著字體載明如何保證出團。
 
消保處近期檢視旅行業者網站,發現部分旅行業者推銷「保證出團」類型之旅遊產品,但行程資訊卻以不顯著的文字附註「最低組團人數」之限制,其類型包括最低組團人數於「旅遊契約書」網頁中記載「本旅遊團需有16人以上簽約參加始組成」; 最低組團人數於「注意事項」網頁中記載「本團最低出團人數為20人以上(含領隊),最多為45人以下(含領隊)」等。
 
消保處說,這種現象容易造成消費者被顯著之「保證出團」文字吸引,忽略另有「最低組團人數」之記載,認為「無須考量出團人數,只要有報名參團,一定會出團」,因此有廣告不實的疑義,甚至違反觀光局公告之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消保處表示,已請觀光局針對前述疑義事項,向旅行業進行宣導,若旅行業推出「保證出團」之旅遊產品時,應於網頁、廣告文件或行程表中以顯著之字體載明如何保證出團,例如「保證5人出團」,若有「最高組團人數」的限制也應一併註明。(蔡孟修/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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