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環評大會今審理台塑六輕4.6、4.8、4.9期擴廠環差變更、是否要依三專案小組聯席會建議合併審查重做環評案。台塑集團由資深副總帶隊尋求翻案,但歷經2.5小時的討論,仍維持專案小組意見,亦即要求合併採重新辦理環評的型式送審。台塑集團回應「很無奈,但是尊重」,後續會循行政救濟或按規定重做環評,還要再做評估。
六輕六輕擴廠4.6(台化)、4.8(南亞)及4.9(台塑)環差案,分別歷經4到6年、合計逾50次的審查會議,1月17日三環差案專案小組聯席會議做成合併重做環評建議。今天台塑尋求翻案,強調三案減量符合專案小組要求的抵減比例如空污增1減1.2,有利環境品質提升,並強調環保署認為23項毒性化學物質未做健康風險評估,實際只有1項,民眾致癌風險減量是增加,對民眾健康屬正面影響。
雲林及當地居民都痛斥,六輕竟然認為三案擴廠對改善污染反而是正面,真是天大笑話,就像人只要前面都已經喝了1000CC「毒水」,只要再給10CC毒水,就受不了,如果沒有實質減量,不可以通過。
這3個環差案審查多次遲未過關,原因就是六輕每次所提報告,都以4期早年通過環評的排污許可量作為減量依據,未達到實質減量,也違反2014年8月環評大會附帶決議「開發單位所提擴廠污染物增量抵減來源,應以既有運作中工廠實際排放量作為減量基礎」。環委也認為以許可量作為抵減,沒有達到實質減量,減少空污等影響,無法接受。
雖然經濟部工業局代理局長呂正華在閉門會議幫台塑說話、希望能夠有另一個選項,可以退回專案小組,但與會十多名環評委員仍一致認為要合併重做環評。
環評大會決議理由除了三個環差案均違反「以實際排放量抵減」為基礎,比對三個環差案的276項毒性化學物質、312項上游原料、18項減量來源,審視仍有毒性化學物質運作量增加推估的污染排放量、評估風險結果合理性及完整性疑慮、評估結果缺乏推估過程及判斷依據等情況。
環評大會決議,六輕4.6、4.8及4.9期三案申請以環差送審,但都涉及六輕四期擴建相關產能、空氣污染物(含有害)變更,且多與六輕四期原環評報告有產能上下游關係、或設備管線共用、或據以污染抵減來源等高度關聯性,徒增審查判斷困擾 ,因此認定應合併採重新辦理環評的型式送審。
台塑總管理處發言人林善志說,回去會再評估,對於此投資案很無奈也很失望, 但既然環評大會做出決定,只能尊重,後續怎麼處理,因涉及到三個公司,須研討後才會做出決定。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說,感謝環保署跟環評委員做出正確的決定,但六輕影響中南部空污及居民健康甚鉅,環團立場還是不能再給予擴廠開發,未來重做環評還要漫長艱辛的路要跟台塑繼續對抗。(洪敏隆/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