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單日駕車16小時過勞死 客運公司至今竟未受懲處

出版時間 2017/03/01
針對台中捷順客運司機鄭志明過勞死,家屬今到勞動部前陳情。洪德諭攝
針對台中捷順客運司機鄭志明過勞死,家屬今到勞動部前陳情。洪德諭攝

去年11月12日,台中捷順客運駕駛員鄭志明駕車時間長達16個小時,不幸中風過世,其家屬鄭志強今天上午前往勞動部前陳情,並提出「待命工時」需納入工作時間、休息至少需連續11小時、運輸工時不能跟《勞動基準法》脫鉤、勞工執行勤務致死應納入刑事訴訟法4大訴求,強調鄭志明過勞死甚至蝶戀花事件絕非個案,政府應盡速修法,勿讓乘客、駕駛活在恐懼中。
 
鄭志強指出,憾事發生後,捷順處理消極,在去年11月19日申請身故團保時,捷順管理部竟要「死者蓋手印」才能辦理程序;今年1月18日與捷順調解時,捷順提供的薪資資料造假。針對此事件,台中市勞工局處理態度消極,不僅職災致死通報與職災認定均由家屬自跑流程陳情,截至今天也未對捷順做出任何行政處罰。
 
台中市職業大客車駕駛自救會會員林義智指出,《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連續2個工作日間,應有連續10個小時以上的休息時間,但因排班需要,得調整為連續8小時以上」,此規則根本為業者大開方便之門,應把「得調整為連8小時以上」刪除,同時修改規則也可參考歐盟的規定,每天休息時間至少足11小時,每開車4.5小時需有30分鐘的休息時間。
 
談到駕駛現況,林義智說,一般駕駛每天手握方向盤的時間多達10至12小時,加上待命、加油、清潔的時間後高達15小時,高工時導致駕駛休息時間往往低於8小時,駕駛精神不佳間接造成意外發生機率增加,除了修法外,更需嚴格要求僱主遵守法律。
 
勞動部指出,在去年11月30日已主動啟動「疑似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案件調查程序」,勞工保險局則在1月23日依評估報告審定鄭志明為職業災害,除了依規定給予45個月職災死亡給付與發給家屬10萬元慰問金外,也責成台中市政府指派職災個案管理員對本案提供「一案到底」後續相關權益諮詢與服務。
 
為防止過勞發生,勞動部表示,在《職業安全衛生法》中已增訂「過勞預防條款」,要求雇主應採取相關預防措施,同時也公布「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指引」提供事業單位參考,另外勞動部也規劃在今年針對包括客運業、物流業等15大高工時、容易過勞的的行業列入專案檢查對象。(洪德諭/台北報導)

 

陳情一度將棺材放置勞動部前。洪德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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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駕駛班表顯示,從5時開上班,最後一趟出車回公司下班,總工時多達15小時。洪德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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