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先生多次傳訊給僱主詢問薪水問題,卻未獲回應。投訴人提供
「看別人領年終,自己卻遇僱主欠薪數萬元歇業失聯,連失業給付都領不到。」台北市賴先生不滿地說,去年6月初,他在一間復健治療中心擔任治療師助理,每月薪水約2萬餘元,原訂每月10日發薪,自6月起老闆告知延到每月25日發薪,仍常延遲發薪,12月只領11月前半個月薪水,尚欠半個月薪水數千元薪水未領,直到12月21日老闆告知診所將於31日結束營業,今年1月初會再約時間商討支薪問題。
賴先生說,去年12月28日上班時,卻發現診所櫃台已拆除,11月尚有半個月薪水及12月薪水約計3萬元尚未領到,他多次致電也傳line詢問老闆,均未獲回應,僱主也未開立非志願離職證明,想申請失業給付也無憑無據。
新北市勞工局勞資關係科科長賴彥亨建議,一旦僱主發薪不穩定拖延,或多次欠薪,勞工就應該有所警覺,可能有經營不善,無預警歇業的風險,建議勞工最好預先保留出勤紀錄及薪資明細,若屬每月現領無法舉證月薪,必要時詢問僱主欠薪的問題,錄音或保留對話紀錄,以利舉證。
賴彥亨說,若一旦發生僱主無預警歇業,且欠薪失聯的事實,勞工可先向所在地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再依據勞資爭議調解會議紀錄,先向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同時,向勞工局申請僱主歇業認定,並對僱主提告,或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待法院判決僱主欠薪事實,確認債權關係,即可向勞保局申請薪資及資遣費墊償。(投訴組/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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