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預告修訂《醫師法》,醫師未來不可再執行性傾向扭轉治療。資料照片
台中市政府去年6月接獲民眾陳情,有醫護人員以同性戀多元性傾向為病診斷,並進行性別迴轉治療,導致患者身心受創;去年10月底,民進黨立委林靜儀也召開記者會表示不該將同性戀視為疾病、實施「扭轉性傾向」治療。衛福部已於上周五預告修訂《醫師法》,醫師未來不可再執行相關治療,違者最重可廢止醫師證書,新制最快今年3月上路。
醫事司指出,草案修訂前均邀集精神科專家進行會議;台灣精神醫學會則說明,性傾向乃是與生俱來,現代醫學已不再把同性性傾向和性行為視為病態,且目前沒有明確科學證據能證明性傾向可以被改變,而所謂對於同性戀的治療,除滋長一般民眾對同性戀的偏見和歧視,亦具有潛在的危害性及違反醫學倫理,因此建議將同性戀扭轉治療增列入《醫師法》為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
醫事司表示,上周五衛福部已預告醫師執行性傾向扭轉治療之行為,為《醫師法》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草案,預告草案時間為60天,若一切順利,新制最快今年3月上路,未來違者依《醫師法》可處10萬至50萬元罰鍰,得併處限制執業範圍、停業處分1個月至1年,或廢止其執業執照,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師證書。(沈能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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