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5日各界於花蓮環境永續教育中心前召開記者會呼籲縣府正視人民維護193美景的訴。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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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設需要有必要性、公益性及民間參與機制,600億的濫用,形成政府花錢讓民眾抗爭的現況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花蓮縣道193拓寬案(以下簡稱193案),歷經三次專案小組審查,工程長度從21.7公里一路縮減到5.2公里,經費從24億縮減為9億,7月15日南段環差審查有條件通過。審查期間,花蓮在地居民、公民團體及地主不斷舉辦相關活動、工作坊⋯⋯等,希望民眾對自己家園旁的道路,有更多的理解及討論的機會。
民國93年行政院編列四年六百億預算的「生活圈道路系統四年建設計畫」(以下簡稱生活圈),協助地方政府健全路網,解決地方重要交通問題,辦理具有交通、公益、經濟效益且重要性、急迫性或特殊專案性質(如危險路段)之路段,由各縣市政府依生活圈補助執行要點自行提報計畫,送交營建署或公路總局內部審查,核定後撥款。(註一)
六百億生活圈預算怎麼花?
營建署103年生活圈計畫報告指出:「地方政府缺乏效益評估之操作人力,提報計畫之效益面缺乏客觀數據說明,且對於衍生效益甚至未符預期效益之管控,尚無執行管理機制。」其次,研究發現,生活圈道路抗爭案件多在市區邊陲、郊區和鄉村,共通點為人煙稀少、風景優美,距離主要鬧區不遠,車程多在30分鐘左右。而地方政府多以「改善交通瓶頸」、「平衡城鄉發展」、「活絡當地經濟」、「防災道路」、「一條安全回家的路」等作為開發的理由,卻往往引發當地居民強烈的反彈⋯⋯(全文請連結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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