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婚姻平權修法 《電業法》藍營要求先公聽再審查

出版時間 2016/11/28
國民黨立委廖國棟要求《電業法》修正先公聽再審查。洪敏隆攝
國民黨立委廖國棟要求《電業法》修正先公聽再審查。洪敏隆攝

 立院經濟委員會本周三排定審議《電業法》修正案,國民黨立委今在該委員會進行台電、台水公司詢答前,先提程序發言及提案,認為應該先公聽、再審查,聽取民間各方意見,審查才能夠貼近大眾的利益,呼籲民進黨不要重蹈婚姻平權修法的覆轍。在擔任主席的民進黨召委黃偉哲承諾,周三不會進入逐條  審查,只做詢答,會議才得以繼續進行。
 
國民黨立委廖國棟、黃昭順、張麗善、孔文吉、王惠美輪番上台程序發言。藍委黃昭順說,《電業法》修正是一波多折,電力工會曾為此走上街頭,人民也有很大隱憂、綠能跟電力公司怎麼處理?電價是否影響、備載容量供電是否衝除等等,審法案應廣納意見,先開公聽會再審查。
 
張麗善說,審查應該透過多場公聽會,《電業法》修正只有國民黨團辦過公聽會,當時是能源局的版本,並非後來蔡英文總統的九人小組所提出的版本。孔文吉說,先好好開公聽會,不要重蹈婚姻平權修法的覆轍。王惠美說,《電業法》修正有非常多疑慮,禮拜三電業法審查,擔心「頭過身就過」,應先開公聽會再來答詢,才會比較圓滿。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說,召委排定周三審《電業法》議程,是讓提案立委都做完整說明,也讓各個委員都能在委員會交換意見。立委陳明文說,因應電業自由化,《電業法》修正很重要,各位委員都有很多話要講,且共有8個版本,周三安排詢答,提案人才能夠適當做說明。
 
黃偉哲說,從法來看,《立院行使職權法》沒規定公聽會前不能排審法條,從理來看,審查法案前要請行政部門、立委提案說明,從情來看,沒有符合程序正不正義,強調不會「頭過身就過」,並宣告周三不進入逐條,只排詢答,不做實質處理。(洪敏隆/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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