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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事難道沒好報嗎?弘道老人基金會福興站的居家照服員陳譽鐘(38歲),七月初完成公司指派照護個案後,告知上級要到鹿港基督教醫院,探視曾照顧的個案,不料回程返家途中摔車,送醫腦部重創,3次手術後,右手、右腳仍行動不便、表達能力受損,至今仍住院治療;家屬向申請勞保職災給付,弘道卻在勞保局調查時,指陳男探視的個案非基金會協助個案,導致無法認定是職災,陳男無法請領保險金、求償無門,對弘道基金會感到心寒。
陳男姊姊向《蘋果》表示,弟弟原本是雞排店老闆,開店近7年來生意穩定,平均月入5、6萬,因懷抱著照顧老人的志願,去年毅然結束雞排店,參加職訓並考上證照,今年2月轉到弘道基金會,擔任月薪只有過去一半的居家照服員。
陳姊說,當時全家都反對弟弟決定,認為一個大男人又是老闆,為何要去幫陌生人換尿布、挖大便,連父親也賭氣不跟兒子說話,陳男還回嗆說:「不讓我當照顧秘書,我就出家去當和尚。」家人才不得不妥協。
陳姊指出,弟弟對個案服務貼心,贏得受照護老人與家屬的認同。今年7月間,一名陳男服務過的阿公過世,家屬還特別包了3000元紅包給陳男,陳男不但沒放進自己口袋,還捐給弘道基金會,「沒想到一出車禍,得到竟是弘道這樣對待,家屬無法接受。」
勞保局表示,弘道回覆陳男是以朋友的身分,到醫院探視目前暫停服務的個案,並非該基金會指派的任務,所以不算是執行職務的範圍,所以探視完回家的途中就不能認定是職災。
勞保局強調,雖然陳男事前曾跟組長報備,但認定是否是職災不能以報備為前提,而是要以實際從事的工作來認定,該探視行為並非資方指派,所以目前難以認定是職災。申請人如果不服,可以在駁回後60日內申請覆議。
弘道表示勞保局詢問時,回覆陳男當天行為不是公司指派,「不知道會影響到勞保職災的申請。」但有向勞保局補充說,雖然不是公司指派的工作,但個案出院後陳員還是要接手照顧,所以弘道知情、亦未阻止。弘道基金會彰化服務處專員邵筱潔表示,車禍後基金會就派員前往關心並致贈3萬元的慰問金。(詹智淵╱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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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3:08
更新時間:19:49